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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1-00889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39434538000
  • 主题词: 任免职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任 〔 2021〕 20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叶勇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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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叶 勇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副支队长;

徐家鑫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处处长职务;

戴福勇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

谭 波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 梁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职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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