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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22111846/2022-00001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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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规定,为更好的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结合我州实际,现将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通知如下:

一、补办导游资格证书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云南省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式2份。

2.3张白底半寸彩色免冠近照(照片背面请备注姓名及所属旅行社或协会,其中两张张贴于申请表,一张用于补办证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刊登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仅限《中国旅游报》、《云南日报》两种报纸)。

二、办理时间

证书每年统一补办两次,申请人提交遗失补办材料的时间为每年31日或91日前,逾期则推迟到下一批次办理。

三、证书补办程序

1.导游资格证书遗失,需在《中国旅游报》或《云南日报》刊登“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语种、证件编号、遗失时间等内容。

2.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30天后,申请人携带《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信息查验后归还本人)和2份复印件、3张白底半寸免冠近照、刊登有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材料到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行业规范科提交补办申请。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行业规范科将于每年3月、9月两次,统一将相关申请材料上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行业管理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证书制作完成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统一发放至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身份证明领取证书。

2.申请人在申请补办资格证书时,如所提交个人信息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导游信息不一致,应先更改、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提交补办申请。

联系人: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行业规范科黄国珍,许青

联系电话:0872-2316055,0872-2316785(传真)

云南省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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