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李国才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滇中引水办公室主任(兼);
杨 波 免去大理州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李桂瑞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赵 琳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全生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大理白族自治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兼)职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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