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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3643/2022-0001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民政局

大理州2021年四季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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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大理州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相关决策部署,对标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相关工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加大对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2021年全州共筹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8.19亿元,全州民生保障安全网密实牢固。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出台《大理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牵头推进全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相关工作,发挥社会救助合力,推动全州社会救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改革为根本动力,大理市、弥渡县、永平县分别积极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fontface="方正仿宋简体">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服务类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印发《大理州关于建立大理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情况通报机制的通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县市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职人员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通知》,持续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全州共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1.132.95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

三是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作用发挥充分。严格落实参照“单人户”施保等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持按月排查不在兜底保障范围的“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低收入人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目前累计排查未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14558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7923人、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实际排查12084人,当前全州有6.99万已脱贫人口、1.2边缘易致贫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有9255名脱贫不稳人口获得临时救助,巩固提升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低保等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救助政策更加熟悉,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高。

四是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民生保障网密实牢固。逐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为目标,2021年将全州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660/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4770/人·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至858/人·月,促使救助政策更多更公平惠及农村困难群众。今年1-12月全州新纳入低保对象0.53万户、1.19万人,当前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8.31万户17.26万人、城乡特困人员88859134人,累计支出低保和特困供养金7亿元,累计开展临时救助5.95万人次,支出资金0.38亿元,兜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全面推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印发《大理州全面推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部门合力,高位推动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今年以来,新动员入住385人,实现集中供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达783人,鹤庆等4县集中供养率突破50%,洱源等3县集中供养率超过42%,其余县集中供养率明显提高,全州集中供养率由2020年的12.58%增加至当前的32.05%。当前,全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到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供养人员100%安排入住供养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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