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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司法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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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大理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认真组织实施《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政府服务事项,规范制定和公布涉及事项的实施清单,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34个州级部门共1257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州级部门事项网上可办率99.83%,“最多跑一次”率93.44%,全程网办率40.93%,“一窗分类受理率”82.49%,已全面超过省的考核指标要求。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大理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和梳理一批权责清单的决定》,调整行政职权66项,全新梳理行政职权1133项,权力清单1936项。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认真做好减证便民工作,对村(居)委会开具证明事项进行排查,全面清理取消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类奇葩证明和烦琐手续,规范村(居)委会开具证明事项。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制定《2020年大理州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统一抽查事项163类464项、抽查计划178个,抽取检查对象9195户次。五是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全面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发放,企业登记实现“零上门”、“零见面”,“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六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州建成1233个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实现请律师、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成地方立法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制定公布了《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把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作为必经程序,审查《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遗体捐献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11个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三是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大理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保留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经清理,继续有效21件、废止14件、修订11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2020年州人民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23次,研究议题251个。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在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价格调整、重大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全面实行听证制度。二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提请州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有关事项和常务会议决策程序的意见》,明确提请州人民政府研究决策事项必须经部门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保证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三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在实现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基础上,州政府新聘任4家法律顾问单位、20名法律顾问助理,2020年州政府法律顾问室审查州政府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等涉法文稿及法律事项350件次,促使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印发《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四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印发《大理市大理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告了61个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和448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和执行情况等执法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配置各类音像记录设备5949台,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执法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由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专职法律顾问进行审核。2020年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备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2025件。三是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惩处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2020年全州共立案查处野生动物违法交易333件;环境违法案件80件,罚款金额780万元。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2805名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1448名。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全州112个乡镇共3292名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对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5个领域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119卷开展评查,合格率为73%。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53件。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开展跟踪审计,2020年完成审计单位22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3.134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53条。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全州正常运行政府门户网站13个,部门网站15个,微信公众号294个,微博143个,运用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已成为新常态。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2020年全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转结上年度行政复议案件18件,新收126件,受理111件,审结案件110件,其中维持72件,终止9件,驳回5件,撤销16件,确认违法6件,变更1件,其他1件。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2020年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7件,上期结转11件,审结9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8件,出庭应诉率为51.6%。三是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实现100%。四是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州共有1361个人民调解组织、近2万名调解员,2020年调解各类纠纷24802件、调解成功24329件,调解成功率98.11%,排查纠纷4954件,预防纠纷1056件。

(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学法制度常态化。健全完善集体学习制度,2020年通过州政府党组会议、州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大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共15次。二是落实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政府常务会“首题必学法”常态机制得到全面落实,2020年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2次。三是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校)的重点培训内容。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完成“七五”普法验收,普法责任制落实率达到了90%以上。创新普法形式,构建“互联网+普法”新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一体化;打造普法新阵地,将法治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并向乡镇、村(社区)延伸;深入开展洱海保护、扫黑除恶等主题法治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意识和能力。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充分保障各部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2020年8月组织召开了大理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压实各县市和各部门工作责任。二是突出“一把手”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州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到对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价。三是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创建示范申报工作,将弥渡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点积极向上申报,不断提高申报创建质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州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上有差距。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措施落实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缺乏长远规划,推动具体措施落实的主动性不强。二是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上有差距。有的县市和部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到位,部门的合法性审查专业性不够。三是在政府职能转变到位上有差距。“放管服”改革落实还不够到位,上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有的行政处罚事项向县市一级行政机关下沉后,存在“放得下,接不住”的情况。四是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有差距。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执法不协调的情况。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不够,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权责不匹配、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队伍不稳定的情况尤为突出。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大理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动态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便利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改革步伐,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加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规章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理论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始终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健全完善依法决策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公开我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行政事项下放基层,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洱海保护、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体系,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实施,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稳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政务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法规规范。

(八)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强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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