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队联合下发通知,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涨幅达到3.5%或CPI中食品价格单月涨幅达到6%时,启动价格联动补贴机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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