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2021年,各县市、州级有关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减少和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州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根据《大理州2021年度综合考评办法》和《大理州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弥渡县、巍山县、鹤庆县、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能源局、州消防救援支队考核为优秀等次。
二、大理市、祥云县、宾川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州教育体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考核为良好等次。
三、漾濞县、南涧县、剑川县、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供销社考核为合格等次。
希望各县市、各部门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总结经验,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发扬成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抓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