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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84F/2022-00059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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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通知精神,原《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则收费管理办法)(暂行)及(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4号)中的“危险化学品常压罐车、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电池车类、载货汽车、客车、蓄电池车、其他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出口监督检验”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铁路起重机”执行“流动式起重机”检验收费标准,其它收费按所附《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执行,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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