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2年4月8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111-532926-04-01-720903)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4月8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2022年4月27日
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南涧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南水发〔2022〕10号)文件及附件收悉。大理州水务局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兵设集团咨﹝2022﹞2号,详见附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工程已列入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云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0-3000km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新增)实施项目。通过此次实施,完成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任务。
二、基本同意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范围为大树田村上游至岔河村附近,治理总长5.05km,新建护岸堤线长4.52km,加固修复堤线长7.03km。工程实施后主要保护1900人口、1300亩耕地。
三、同意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四、基本同意堤型方案比选结论:现状天然土堤及现状已建河堤挡墙结构破损比较严重的河段,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挡墙;现状已建河堤挡墙结构基本完好但高度不满足设计堤顶高程要求,局部河堤挡墙因淘蚀、吊脚,采用C20埋石砼挡墙加高;迎水面坡采用M10砂浆抹面,迎水面挡墙基础采用大块石护脚。
五、基本同意治理河段设计水面线的推算成果;基本同意排涝规划成果。施工总工期按10个月控制。
六、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应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落实用地、环保手续和水保措施。
七、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八、按2022年2月份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815.73万元,概算总投资中不包括移民和工程永久占地投资,该部分资金由南涧县配套解决。南涧县应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南涧县公郎河龙房村至岔河段治理。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结合评审审查意见和水生态治理有关要求,优化技术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重大设计变更要切实履行方案报批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强化项目度汛措施,确保项目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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