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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2-0084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50329251000
  • 主题词: 乡村振兴示范园
  • 体裁: 批复
  • 发文字号: 大政复 〔 2022〕 5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大理洱海海西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园总体规划及3个重点示范村详规的批复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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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审定《大理洱海海西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凤阳邑、沙栗木庄、中和邑3个重点示范村详细规划的请示(大市政专〔2022〕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理洱海海西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及凤阳邑、沙栗木庄、中和邑3个重点示范村详细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大理市人民政府对洱海海西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园创建负总责,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实施好《总体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三、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洱海海西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园创建的具体政策措施,在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要做好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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