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州政府文件
  • 索引号: 15239276L/2022-00838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52925292000
  • 主题词: 全民科学素质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发 〔 2022〕 19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3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

《大理白族自治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白族自治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发〔2021〕29号),结合大理实际,明确“十四五”期间大理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州战略、人才强州战略深入实施,为大理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国示范样板,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中心城市,努力在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原则和目标

以突出科学精神引领、坚持协同推进、深化供给侧改革和扩大开放合作为原则,到2025年,大理州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逐步缩小。全州公民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状态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普资源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普人才队伍与科普志愿者组织发展不断壮大,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科普示范创建取得新成效,科普活动质量明显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科学素质标准和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并进一步落实,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

二、提升行动

紧紧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技能,重点开展5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提升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将科普教育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安全健康等科学素质教育内容渗透到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化学、科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课堂教学中,确保科学素质宣教活动开展的深度和广度。深入开展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教学生活条件,缩小县域内城乡办学质量差距,提升科学教育质量,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广电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

——推进大中专院校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大经费政策投入,加强实验实训实作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将科普教育与实验实训紧密结合,加强大中专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支持在校大中专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广电局、团州委、州科协、州社科联。)

——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提升人才进阶通道,鼓励科技干部参加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大理州“苍洱霞光”人才、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等人才专项申报工作。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鼓励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拓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交流渠道,组织好各类全国性科技竞赛选拔,继续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质量。(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科协、州妇联、州社科联、州农科院。)

——实施提升教师科学素质行动。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切实提升教师的科学素养。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大科学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将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培训纳入“种子”教师培训计划,逐步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州农科院。)

——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流动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大篷车、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等活动和学校间科技交流活动,共享科普资源,提升学生创作科技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强化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服务供给,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组织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推广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积极鼓励基层组织、民间公益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普及性科技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开展环境保护、安全宣传、防灾避险等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国资委、州广电局、州洱管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州农科院。)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推动农村科普资源不断丰富,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积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扶志、扶智工作,促进农民素质提升。发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以“百名专家科技下乡”“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题科普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深入宣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三农”政策进基层、进村寨、进农户。发挥各级党校主阵地作用,用好校地合作、沪滇协作优质资源,大力开展“百名专家科技下乡”等专家讲学,采取集中培训、实地观摩、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抓实村组干部乡村振兴能力培训。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康云南”行动、防灾减灾、移风易俗、生态环保、耕地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培育文明乡风,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并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纳入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激发农民提升素质、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州科协,责任单位:州文明办、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社科联、州农科院、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以实施“一二三”行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为引领,面向构建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需求,依托农广校、农函大、农技协、涉农科研院所、涉农职业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五年内完成农民教育培训5万人次以上,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0.5万名以上。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高素质女性农民培育,引导女性农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林草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州农科院。)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围绕省州重点发展产业和重点领域,积极落实厅州会商确定事宜,以科技支撑打造数字经济产业新高地、苍山洱海一体化高水平保护治理、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滇西有色金属和稀贵金属开发利用基地等工作重点。以研究院及科技小院为载体,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洱海流域农业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社团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搭建不同服务主体的平台,推广实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科普惠农行动”“科技专家下乡助推产业提升行动”,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村会合作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为全州已脱贫村提供科技服务和人才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技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示范协会、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民利用绿水青山发展绿色经济能力。鼓励专家团队和专业技术学(协)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引入农户,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实施农业科技项目试验示范推广,引导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引领现代化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继续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双提升”行动计划,打造一支扎根乡村、带动乡村、振兴乡村的生力军。(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乡村振兴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洱管局、州科协、州社科联、州农科院。)

——提升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积极申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改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原深度贫困地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农村倾斜。开展“乡贤助力服务大理”活动,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提高边远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继续推进民族科普工作,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较大的自然村,以开展民族科普为抓手,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双语科普人才。创作、编印、制作双语科普作品,以点带面开展精准科普培训,营造国家通用语言交流使用环境,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程度。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等平台,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三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提升“三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强县域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技能实训、就业创业培训等服务需求,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州民族宗教委、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社科联、州农科院。)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支柱优势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依托全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融入创新型大理建设,服务产业强州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培训首要学习内容。要结合相关工作,将理想信念教育与全州正在开展的“学做”活动相结合,与落实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真正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成效体现到促进工作、解决问题上。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向新时代产业工人典型代表学习活动,持续开展“劳动者风采”宣传、劳模工匠先进事迹巡回宣讲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州总工会,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国资委、州广电局、团州委、州妇联。)

——实施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紧紧围绕大理州工业发展目标,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院校为基础,依托骨干企业、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统筹利用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等载体,依托州内、省内高校和各类龙头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名师带徒、技术比武、劳动竞赛、技能竞赛等培训模式,联合培养一批符合大理产业发展需求、技艺精湛的“白州工匠”。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州总工会,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效,开展“两个覆盖”双提升行动,推动两新组织党建主动融入城市基层党建,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新兴行业及小微企业就业的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把产业工人队伍中劳模工匠、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工人党员比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流动党员管理,认真做好关怀关爱工人党员工作,引导工人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增强产业工人先进性。在全州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一批中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用型本科提升实训能力。通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基本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康生活常识以及职业病防治等知识培训和科普活动,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深入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

——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做提升产业工作科学素质的推动者。以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为目标,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开展“一企一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指导力度,组织州、县(市)科技管理人员、科技服务机构组建辖区服务团队。发挥“科创中国”“学习强国——国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服务平台”“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等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加强大理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深入开展大理州两新组织党建“龙头”示范选树工作。坚持把两新党建有效融入经营生产全过程,选树一批党建强、发展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选树一批“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组织开展“攻坚一线党旗红”活动,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两新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激励广大党员在生产经营、技术革新等方面冲锋在前。开展“一企(社)一品、一域一群”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进示范园区、示范楼宇、示范商圈建设。(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林草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深入推进“智慧助老”和“健康云南”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对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重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切实解决大理州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功能,解决老年人挂号难、就医不会使用健康码、自助服务等问题,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到2022年,全州90%的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智慧党建”工作,依托云南开放大学和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科普大学等,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采取专题讲座、送教上门、“小手牵大手”等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加强老年人智能技术培训,引导老年人通过体验学习、尝试应用等方式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着力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让老年人融入智能社会,共享信息化时代的便捷“红利”。同时,大力持续推进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开启预警来电功能,构筑反诈防火墙,强化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宣传活动,特别是对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等进行出租、出借、出售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增强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加大对侵犯老年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老干部局、州妇联、州科协、州社科联。)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州内医疗单位、健康研究中心、智慧养老中心等机构,创建医疗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社区,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养老机构、进家庭。以各部门、各单位的老年服务机构为主体,利用社区、医疗单位等场所,每年组织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开展“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系列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营养膳食、食品安全、合理用药、运动健身、心理健康、视听功能维护、认知功能维护、疾病预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广电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协、州社科联。)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壮大老年科技志愿者服务组织,充分发挥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的作用。推动老年科技志愿服务,组织老科技工作者积极服务社会,吸纳更多优秀老科技工作者加入专家科普报告团、讲师团、院士专家工作站,在社区、农村、校园、企业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州委老干部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广电局、州科协、州社科联。)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宣讲制度,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推动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结合省情、州情特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推动“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战略目标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工作,并强化科普评估,增强科普活动成效。(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把科学素质纳入年度全州干部教育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在职、新任职等培训工作要点,并在全州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主体班次和公务员培训班次中设置科学素质相关课程。州、县(市)两级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常态化开设科学素质相关课程,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地区的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充分运用云南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积极引导各级干部学习科学素质相关课程,提升领导干部科学素质。(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委党校、州科协、州社科联。)

——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完善公务员招录指标体系,将科学信息、重大科技新成果等内容纳入公务员招录体系和干部年度考核,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科学思维等要求并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重点工程

围绕云南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5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研究科协系统下属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推动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创新发展科普产研载体,组建各类科普产业研究院(所),以“企业+院所”“基地+人才”等多种模式搭建科普产业新平台。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及省、州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社科联。)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发科普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在高校及科研院所中建设一批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分类制定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指南。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鼓励企业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或设施。(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广电局、州科协、州社科联。)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本土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举办宣传推广活动。支持有条件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普教育基地等机构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社会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科技创新方面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组建科普专家库,引导鼓励广大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创作和科技传播。支持科研工作者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普产品。鼓励科学家担任科普导师、传媒科学顾问等,参与科技创新教育与科技传播工作。以院士、专家工作站为纽带,充分利用州内外人才科研资源,深入开展业务合作和人才交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贡献率。(牵头单位: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广电局、州社科联、州农科院。)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进科普信息化与“数字大理”建设、大理州数字农业云平台、“一部手机”系列产品等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数字城市建设。

——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资助计划。建立健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以征集评选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支持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立足我州民族文化大州、旅游文化大州、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等优势,大力开发支持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支持科普作品创作。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牵头单位: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社科联。)

——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的研究及相关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在户外电子屏、公共交通、楼宇电视、景区景点等各类媒介增加科学传播公益广告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在大理电视台、大理日报社和云南广电网络大理分公司开设科普专栏和科普窗口,利用公交站台传播科普知识,依托主流媒体,打造科普宣传阵地,引导主流媒体等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大学及科研院所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协,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广电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社科联。)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加强“科普云南”建设,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构建省级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推动科普中国优质资源落地应用,完善电子科普橱窗、农村e站、社区e站、校园e站等科普信息化载体建设,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科普信息精准推送服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采集和挖掘公众需求数据,强化科普需求跟踪分析,做好科普知识定向传播。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倾斜。强化服务保障,全力做好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会等融合类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力争大理州数字经济类项目纳入上级规划,并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社科联。)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机制,实现科普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科技馆、科普基地、科普e站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级评价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行科技馆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报制度,大力支持县级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构建科普基地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提高科普服务质量和能力。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场馆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协,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财政局。)

——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做好科技馆建设项目的服务指导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争取大理州科技馆建设纳入规划,积极筹建县、市科技馆,支持大理大学生物科学馆(医学科学馆、民族艺术馆)、大理农村电影历史博物馆、洱海科普教育中心等现有科普场馆开展科普活动和免费开放工作。建设以实体科技馆为依托和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乡村科普馆、数字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对已有的科技类博物馆和大型户外科普场所按照规划分级、分批提升原则进行改造。支持各级科技馆开展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的数字化科普平台。(牵头单位: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州农科院。)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申报全国、省级科普基地。对现有的全国和省级科普基地、科普场所、科普展品展项、创新实验器材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提升,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或学科特色的专题科普基地,鼓励和支持各有关行业和部门建立科普研学实践基地,满足相应科普活动开展的需要,在重大科普宣传活动期间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探索科普基地创新开展科普工作,把科普活动从简单的听、看、讲座逐步到参与、互动、体验,通过使用VR、AR、MR等开展科普活动。加大开发研学旅游和体验式科普,让更多科普活动走进科普基地、研究所,接触科技导师和科学家。开发和充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主题公园等场所的科普内容。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科研设施、高等学校、企业和各级各类科普基地(场馆)向公众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应急局、州社科联、州农科院。)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

——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完善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设施的应急科普宣教功能,组建专家委员会。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常态化开展传染病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食用毒性中药材的科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突发事件状态下,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应急局、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社科联、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社区服务中心(站)、农村科技(普)活动室、中小学科技实验室等为阵地,以基层科协“三长”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构建州级统筹政策机制、州市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级组织落实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大力发展科普旅游,在旅游景点景区宣传中增加科普内容。把科普宣传融入民族节庆活动。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全国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科普示范社区、社区科普大学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社科联、州农科院。)

——深入开展重点科普活动。广泛开展世界一流“三张牌”、生物多样性、碳达峰碳中和、洱海保护、乡村振兴、各类科学技术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爱国卫生月、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世界环境日、公众科学日、国际志愿服务日、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冬春农民大培训”等活动。不断创新科普活动形式、内容和载体,兼顾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运用多种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推出更多接地气、有人气的科普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社科联、州农科院、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推进建立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普专业人才申报相应的职称评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科普工作,整合高校、学(协)会、科研院所的科普资源,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特别是专家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努力形成科普工作大合力。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省级科普基地等现有科普场馆、设施的科普宣教作用。大力培育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等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社科联。)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提升开放交流水平。

——加强对内合作交流。深入推进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打造科技科普大理升级版,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积极申报重大科普活动和国内科技人文交流活动。开展科普教育、传播,着力全国、省级科普基地能力提升,形成科普联动大格局,不断提高公民科学素养。支持县市科协开展合作交流,鼓励支持科协系统到发达地区学习交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科协,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社科联、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加强对外合作开放。结合中央、省、州相关政策,提升海外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引进培育力度。争取实施“海智计划”项目,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与合作。探索推动建立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政府科技部门联络机制,加大面向南亚东南亚工业级5G创新应用示范区建设,助力大理打造辐射南亚东南亚数字高地。协调各有关单位探索在创新创业、住房保障、科研服务、子女入学、医疗健康、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等方面,对海外高科技人才实施精准服务。培育发展科普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科普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委组织部、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地震局、州气象局、州科协。)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大理州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大理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实施方案》的有关任务纳入有关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州科素办(州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全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当地《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级科协牵头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进本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机制保障

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大“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申报力度。

完善监测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年度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适时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及时掌握各县、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情况。

(三)条件保障

加强政策支撑。研究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探索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

加强理论研究。围绕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科学谣言等方面,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科学素质统计分析,深入开展科普对象、手段和方法等研究,打造科学素质建设高端智库。

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科普经费按照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开展科普服务。

五、工作进度

启动实施。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实施方案》的宣传、落实工作。

全面推进。2021—2024年,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抓好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总结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终期检查,对“十四五”期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工作落实。科素成员单位要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大理州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名单。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当年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州科素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州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