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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7007/2022-00383
  •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1654473608000
  • 主题词: 质量 基础设施“一站式” 服务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市监 〔 2022〕 17号
  • 有效性: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 来源: 大理州市场监管局
  • 【字体: 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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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经州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66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刘振华,2319477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意见》(国市监质〔202017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聚焦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的通知》(市监质发〔202134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120号)精神,按照《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的通知》(大市监〔202120号)部署要求,决定建立完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五个一”服务模式和省市场监管局“1+16+N”平台建设思路,有机融合州、县市市场监管系统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质量技术资源,建设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和优质的质量技术服务,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推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州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茶向金   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

副组长:施    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舒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

赵丽娟   食品检验检测院副院长

赵凤菊   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

刘振华   质量发展科科长

杨金生   标准化科科长

    计量科科长

李天鸿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科长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谢起建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洪德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知识产权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质量发展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质量发展科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人员变动,由继任者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发展,适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局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具体工作。

三、服务对象

(一)依法在大理州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大理州12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拟在大理州辖区新开设、新开办企业(为当事人提供质量技术咨询和相关服务)。

、服务内容

(一)质量管理服务。国家和省州有关质量政策咨询和服务,各级政府质量奖申报、品牌建设、质量管理培训等业务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标准服务。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有关信息查询,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等咨询、指导和服务。

(三)计量技术服务。各类计量检定、校准、测试的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认证认可服务。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  

(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产品质量检验业务的咨询、指导和服务。

(六)特种设备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业务咨询、指导和服务。

(七)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国内商标、专利咨询服务,知识产权“贯标”、质押融资、示范创建和优势企业申报培育等业务咨询、指导和服务。

质量技术服务日常工作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能职责各负其责。州市场监管局“一站式”服务受理工作中需要协调多部门解决的质量技术问题,或上述2项以上服务内容。

五、服务流程

(一)信息收集。服务对象通过现场咨询、电话联系、邮件投递等方式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服务需求(附件1)。

1.窗口受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收集整理服务对象需求,对接质量技术服务部门,或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对服务工作进行研究,通过政策性、业务性、法规性审查,匹配服务资源,提出是否受理服务的意见,报请局领导审批,并向服务对象反馈受理意见。

现场咨询、通讯地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联系电话:0872-23194772319948邮件投递dlzjjzlk@163.com

2.质量问诊。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质量月宣传活动等,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质量问诊”,针对企业质量技术需求组织开展质量技术服务。

(二)服务对接。对经申请、审批后确定启动服务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质量技术部门交办工作,或组织质量技术服务专家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服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应主动与服务对象对接服务的时间、方式等,及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三)过程管理。质量技术部门或质量技术服务工作小组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对具体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对难以协调解决的,要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服务结束后,将服务记录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附件2)。

(四)服务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服务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需要改进的工作作协调安排,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通过服务评估结合实际改进工作

六、服务站点

(一)挂牌成立“一站式”服务站。结合实际,在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州食品检验检测院、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加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站,在各质量技术服务窗口粘贴“一站式”服务流程管理示意图(附件3),摆放相关服务资料,加强宣传、引导和推广工作。

(二)组建“一站式”服务专家库。充分调动和发挥州市场监管局现有市场监管、质量技术专家等人才资源作用,结合服务内容,组建州市场监管局“一站式”服务专家库(附件4),并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适时进行充实完善。

七、工作要求

(一)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一站式”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制度机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给予研究解决。

(二)完善“一站式”服务联络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室)、12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个单位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附件5),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一站式”服务信息报送、工作对接、业务交流等工作。各县市局、局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需要州局给予协调和服务的,按照附件1监管部门申请审批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服务。

(三)加强“一站式”服务保障工作。各县市局、局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站式”服务工作,按照州局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四)加强“一站式”服务宣传工作。采取制作工作手册、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等方式,主动加强“一站式”服务工作宣传,让辖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措施。

(五)规范“一站式”服务运行管理。“一站式”服务坚持“政府引导,公益性为主,市场化为辅”的原则,工作人员开展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工作中产生的正当开支由所在单位给予报销。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检验、认证费用,以及其他专家咨询、培训费用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由服务对象承担。“一站式”服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有关规定要求,确保服务对象信息数据和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1-2

(信息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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