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经济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大理州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经济宣传工作;研究拟定经济宣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落实;定期总结经济宣传工作情况,分析面临形势,安排重点任务;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重要工作进展,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各县、市做好经济宣传工作,加强协调对接和服务保障中央和省驻大理新闻单位;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政府新闻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学技术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统计局、州乡村振兴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大理分局、州投资促进局等22个部门组成,州政府新闻办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州政府新闻办主要负责人、州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新闻办,承担经济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和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兼任,具体工作由州政府新闻办对外新闻宣传与传播综合管理科负责。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出席人员为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列席人员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人员及成员单位联络员。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新闻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召集人要求研究提出,也可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议提出议题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州人民政府有关领导,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州政府新闻办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研究完善经济宣传工作有关方案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规范高效开展经济宣传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向联席会议书面报告本单位经济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有重大事项及意见建议,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附件:大理州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理州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鲁旭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召集人:赵育文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 员:李国才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滇中引水办副主任
王 军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代洁文 州科技局副局长
吴 波 州财政局副局长
寸振林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德才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太彪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泗瑶 州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王建春 州水务局副局长
尹寿伟 州商务局副局长
徐 逵 州文化和旅游局督查专员
王 敏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郎沅龙 州国资委副主任
梁 静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戴红漫 州能源局总工程师
陈爱国 州林草局副局长
张宝明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永红 州统计局副局长
李玉龙 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大理分局副局长
张建国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盛雪梅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建奇 州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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