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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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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组织保障

2021州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始终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2021年2月,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在年初召开的全州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对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了《大理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邀请州委党校黄学敏老师专题学习辅导。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州交通运输局设置了法制科,现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指导行业法治建设。局属州运政处、州地方海事局均设置了专门的法制机构,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四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规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及公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局党组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议事制度,对重大决策、人事安排、资金拨付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党组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积极配合推进立法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司法部门做好相关立法项目的调研、征求意见反馈等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综合执法检查,全面部署开展综合执法自检自查工作,按时按质上报自查报告、执法案卷、执法考试人员信息、整改工作情况等材料。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交通运输领域涉及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不合理规定提出废止、修改的意见建议。根据省、州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制度与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科学确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标准。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促使全州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办事、依法用权,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加强守法普法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根据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做到同布置同安排,全年安排中心组学法2次。领导干部还积极参加省、州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利用每周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交通大讲堂、学习强国、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能够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注重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积极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派职能部门负责人、普法宣传骨干、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州司法局举办的法律、法规培训班。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大理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九进活动”,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信用交通宣传月”等重要时期,集中组织法制宣传活动,确保交通运输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年共出动1300余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200余份。严格落实州依法治州办和州普法办相关工作任务,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数据、材料,年内编发《大理州交通运输局法治信息》27期。四是加强部门法治文化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将部门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年内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州地方海事局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组织干部职工关注“云南发布”和“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利用单位微信群推送法治文化宣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线上答题等活动。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大理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规定》,以纪律约束规范行为,注重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执法水平的训练,强化执法队伍素质训练和作风纪律教育,促进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为交通运输工作保驾护航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战斗力强的交通执法队伍。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精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准确把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根据部、厅统一部署要求,州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部署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研究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召开全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基层一线执法站所,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精心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格对照部、厅工作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不打折扣,围绕“六五五四”专项整治行动思路(即紧盯“六个明显”行动目标,聚焦“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五大专项行动”,明确“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印发了《大理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全州专项整治行动高站位推进、高标准开展。三是组织开展专项学习。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的形式,邀请州委党校副教授和法律专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辅导2期,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属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局机关干部职工、县市交通运输局业务骨干共110余人次参加学习。举办运政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1期,对全州运政系统一线执法人员及业务骨干40余人,开展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业务集中培训。结合执法业务培训,对全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宣贯,共培训执法人员90余人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党史学习专题讲座9次,举办专题读书班2期,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3次,邀请局党建办、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1次。四是积极配合省厅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及时印发配合省厅调研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州专项整治行动调研督导工作座谈会,配合督导组一行深入基层执法站所、治超站点、客货运输企业、出租车、网约车公司,实地调研检查交通运输一线执法情况,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及货车司机代表等进行深入交谈,倾听基层执法队伍、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实际困难、意见建议和相关诉求,积极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五是做好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根据省厅关于深入查找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收集汇总形成了《大理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并要求各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本单位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六是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浓厚氛围。按照省、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强化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引导,开办大理州交通运输局法治信息简报,对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及时报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电子显示屏,QQ、微信群等载体推送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信息。同时,全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信息,公布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及渠道信息,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

(二)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的现象。一年来,州交通运输局共实施行政许可5693含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4836件,实施行政处罚含县市运政所2057件。2021年7月下旬至8月底,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初评与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执法单位自查初评的基础上,州交通运输局于8月26日组织评查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抽查复评,共抽取评查案卷36卷。研究印发了案卷评查工作情况通报,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执法单位根据评查组集中评查情况,对照案卷评查意见书,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问题原因,并结合实际,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一进行整改,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21年在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45条,主要领导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62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简政放权,年内梳理下放行政许可事项9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强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的动态管理,及时完善事项本地化要素。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1-12月大理州辖区内共减免和优惠高速公路通行车辆210.3631万辆,减免和优惠车辆通行费13550.5915万元,切实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深入贯彻落实货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政策,在全州所有综检机构全面推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三项检验项目统一检测时间,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实现全省联网就近检测,不再有重复检测和收费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完善《大理州交通运输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上报年度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7项,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完成。四是加强社会信用监管,发挥信用平台、网站的“枢纽”和“窗口”作用,全面归集、公开行业信用信息资源。通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归集提交交通运输系统各类信息15917条;2021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归集州交通运输局涉企双公示信息194条,积极配合企业成功完成信用修复16条。五是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加强教育,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六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办文环节,作为文件办理的必经程序。加强投资项目推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参与全州综合交通项目建设。七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大理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梳理涉及州交通运输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8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项;优化审批服务涉企经营许可事项7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改革细化措施,全力推进改革工作。针对实行告知承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目前,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告知承诺书文本。针对优化审批服务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精简审批材料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研究制定下发《大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坚持“办前沟通、办中面商、办后回访”,所有正式答复意见及协办件都经承办小组、分管科室协商,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均以正式文件送达和在网上答复代表、委员。2021年,州交通运输局共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共50件(协办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9件(协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协办4件),面商率、面复率均达100%。

(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州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云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对照《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梳理形成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涉及政务服务事项4项、涉及证明事项内容1项从2021年4月起,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州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主动引导申请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2021年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269件,爆炸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87件,更加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实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依托“云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将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归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携带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执法装备以及统一执法文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截至目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分两批向我州配发移动执法终端63台、执法记录仪126台、便携式打印机63台。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局机关及局属执法单位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坚持办、审、定分离,实行业务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核,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四是积极推广运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开展系统维护和执法人员、数据及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累计组织举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280余人次。

、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执法队伍普遍存在法律素养不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多数基层执法单位缺乏专业型、熟悉法律的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和交通运输专业人才比例低。执法信息化建设差距较大。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普遍存在无执法车辆、科技手段滞后、信息化办公条件差等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

2022年工作打算

在2022年的工作中,州交通运输局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行业自身实际,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加重视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要求交通运输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交通运输建设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二是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完善权力公开、阳光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同案同罚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拓宽服务群众渠道,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压减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探索改进执法方式,柔性管理执法,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素质锤炼,在学习、实践、应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综合运用案卷评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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