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李 苏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行政学院院长。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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