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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2-0062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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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解读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1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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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大理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建立全州1157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

《规划》明确,2025年末,全州农村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城市社区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力争达到30平方米以上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力争不少于18。全州党建引领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全面提升,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划》提出,要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推动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进入社区服务领域,支持企业发展社区养老、托幼服务鼓励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

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

为更好地提供民生保障,《规划》建议,要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建设集中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多渠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要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搭建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支持服务;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还要推动物流配送、快递、资源回收商业网点向村(社区)延伸,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

同时,开展平安社区建设、法律服务社区、社区应急服务与处置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深入推广城区“一区一警两辅警”和农村“一村一辅警”模式,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发展壮大村(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队伍。定期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进村(社区)和应急避险、应急处突、消防演练、反恐演练活动,100户以上村庄100%完成消防水源、消防管网建设,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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