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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7787/2022-00039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1661979122000
  • 主题词:
  • 体裁:
  • 发文字号: 〔 2022〕
  • 有效性:

大理州出台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1日
  • 来源: 大理州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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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出台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理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近日,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理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理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主题,以脱贫人口(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增收为主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引导脱贫人口进一步融入产业就业发展格局,精准制定到户增收计划,促进脱贫人口提升发展能力和就业技能,实现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力争到2024年年底全州脱贫人口收入超过全省脱贫人口收入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稳步提高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围绕各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帮助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短板,精心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基地,增强主导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引导脱贫人口合理选择生产经营增收项目,科学安排增产增收计划,主动落实增产增收措施,稳步提高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

1.加快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对农业产业基础好,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较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较高的宾川县、祥云县、弥渡县、大理市、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以全产业链发展为目标,发展一批水果、蔬菜、生猪、乳业等从生产到加工和服务融合发展的头部企业、链主企业,提升帮带能力、拓宽就业渠道,稳定脱贫人口增收基础。对有产业基础,但龙头企业少、农产品加工相对较弱、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不强的洱源县、鹤庆县、巍山县、南涧县、永平县、剑川县、云龙县、漾濞县等,在稳定粮食和烤烟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核桃、生猪、乳业、肉牛肉羊家禽、水果、茶叶、中草药、食用菌等优势主导产业,通过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利用各类涉农资金、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等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初加工及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举措,加快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发展,推动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提高特色产业对村、户的全覆盖质量。

2.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户自主发展。进一步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和鼓励企业自主决定种植养殖的品种、技术标准和加工销售,农民合作社按企业要求组织专业化生产,各展所长,优势互补。支持有发展意愿、有劳动能力、有承包土地的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对种植经济作物达到一定规模和从事养殖业为主的脱贫户,优先纳入产业聚集区域产业链,优先安排经营主体带动,优先使用农业配套服务设施,优先给予科技帮扶,促进脱贫户自身可持续发展。

3.延长脱贫地区农业产业链。以产业聚集区为重点,继续完善农业发展的水利、道路、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为重点,每年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冷链物流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点各7个以上。

4.深化东西部帮扶产业协作。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优势,大力引进东部沿海地区企业和项目,承接好梯度转移产业,整合资源共建一批产业园,实现一县一业一园。用好中央定点帮扶和省、州挂钩帮扶单位优势资源,推动政策、人才、科技等帮扶措施落地,着力帮助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突出抓产业促增收,加强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奉贤区沟通对接,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等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3年内至少引进50家东部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漾濞县、祥云县、宾川县、鹤庆县等4个脱贫县3年内至少引进30家东部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培育做实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帮助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推动脱贫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实现东部协作地区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每年购买脱贫地区生产的农产品2亿元以上。

5.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开展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等活动,全州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同等条件下按年认购,优先采购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生产的农产品。各级财政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生产的农产品。

6.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大理古城、漾濞石门关、祥云水目山、宾川鸡足山、弥渡古城村、南涧樱花谷、巍山古城、永平宝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云龙诺邓古村、洱源地热国、剑川沙溪古镇、鹤庆新华村等景区景点,结合大理乡愁旅游示范带、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等建设,优先将有资源禀赋的脱贫村、脱贫人口纳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坚持因地制宜,以农业发展为基础,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扶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100个山美、水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扶持有条件的脱贫户将闲置房屋改造为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乡村旅游经营实体,打造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乡愁、有品牌的特色民宿,实现多点增收。

7.创新支持方式。统筹区域内农产品、旅游商品的生产布局,就近组织生产加工,推动乡村之间、农户之间分工分业。推动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鼓励各地区通过购买服务、定点采购等方式,支持乡村民宿、农家乐等发展。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布局以及脱贫人口从业需求,对从事乡村旅游的脱贫劳动力,精准实施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

(二)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努力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巩固就业为抓手,完善县级统筹机制,突出实作实训和就业服务,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并推动转移就业劳动力从简单重复型、低收入行业向技能型、合理薪酬行业转移,从临时短期务工岗位向长期稳定务工岗位转移,帮助转移就业劳动力实现稳岗增收。

8.全面统筹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按照原渠道不变、统筹规划的原则,做好资金管理,及时公布培训项目目录,提供菜单式培训。依托企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认定一批实训实作基地,积极培育一批知名劳务品牌,形成一县一品品牌效应。紧密结合培训对象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多种方式的实作培训和以工代训。鼓励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参加多个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就业技能包,全州每年计划培训3.5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确保培训后每人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90%以上。提高脱贫人口两后生、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覆盖面,确保90%以上脱贫人口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完成职业教育后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劳动力100%接受中等以上职业教育。

9.优化提升就业服务。突出增收导向,大力发展县、乡劳务中介市场,认真落实劳务就业奖补政策,积极引导脱贫劳动力向县外、省外转移就业,确保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数不少于上一年度,到2024年县外就业人数超过55%,其中省外就业人数年均增长5%,推动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向高质量、高收入方向发展。

10.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继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巩固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奉贤区的劳务协作关系,充分发挥劳务站等机构作用,加强与输入地和用工企业的对接,实现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建立省内市县间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服务、定向输出的劳务协作机制。

11.加强农村养老、就学、就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使务工人员安心外出稳定务工,每年稳定就业在8个月以上。

12.加强重点人群创业技能培训。以返乡大学生、有技能的返乡务工人员为重点,加大创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强化创业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力争3年内就地扶持5千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10万脱贫人口增收。

13.提高搬迁安置和就地就近就业质量。统筹易地搬迁需求,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有序引导生存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隐患点、禁限制发展区的农村人口搬迁易地发展。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为重点,做实帮扶车间,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及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搬迁脱贫户就地就近就业。调整优化护路员、保洁员、水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各县(市)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度提高岗位补贴标准。稳定生态护林员规模和稳岗就业。扩大脱贫地区涉农项目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参与建设和管理,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三)深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增加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依托产业发展,引导到户扶贫项目资产和集体资产与市场主体合作,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拓展资产增值空间。

14.盘活扶贫资产,发挥资产效益。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探索成立村级资产运营合作社或管理委员会,依托产业发展,引入新型经营主体,拓展农村资产增值空间。盘活村集体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24年实现行政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对各级财政支持的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能够明确到村组的移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所得收益按章程分配给脱贫人口,让脱贫人口分享扶贫资产增值收益。鼓励长期外出务工、进城进镇安置和无力自主经营的脱贫人口,将闲置资产交由村集体或村级资产运营合作社代为经营管理,扩大其收入来源。

(四)强化政策支持,稳定提高脱贫人口转移性收入。加强各类涉农资金优化整合,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惠民惠农的财政投入逐年稳中有升。

15.筑牢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兜底防线。严格落实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涉农政策补贴。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性转移支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联动增长机制,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和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确保政策兜底保障的脱贫人口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学好身边人、做好当下事,确保各项增收措施落实落地。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乡村振兴局)统筹组织实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有关工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州级有关部门围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加强数据共享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各县(市)、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类精准施策,并指导村级制定到户增收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增收措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稳定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扶持参与产业帮扶的企业、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乡村旅游示范村、冷链物流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点建设。对实训实作基地、技能培训机构、取得技能证书的脱贫劳动力、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和创新创业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补。健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将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情况纳入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创新政银保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继续实施防贫保险,支持各县(市)筹集社会资金设立防返贫帮扶基金。

(三)整合帮扶力量。深入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乡村特色产业,拓宽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选派渠道和专业领域,落实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实现脱贫县、脱贫村全覆盖。支持科技特派员、中小科技企业、返乡创业人员以技术、资金等方式入股,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中小微农业企业和专业技术协会,与所在村组、群众形成产业发展共同体。优化驻村工作队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探索建立乡村党政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科技特派员+企业技术指导员+致富带头人+脱贫户六位一体的人才合力帮扶机制。压实乡镇、村和定点挂钩单位责任,将三类监测对象和年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脱贫户列为帮扶工作重点,实行一对一帮扶,精准制定帮扶方案、精准落实帮扶措施。

(四)深化联带机制。鼓励市场主体采取统一服务带动标准化经营、股份合作共享发展成果、信用和风险互联互担破解融资困局、村企协同融合资源要素、业态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等多种模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对带动脱贫人口增收成效明显的市场主体,在项目补助、用地保障、金融扶持、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五)抓实监测调度。将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三农工作季度调度的重要内容,不断分析问题、不断查找短板、不断总结经验、不断现场推进。坚持线上数字化、线下网格化动态监测帮扶,夯实村级动态排查、乡级半月定期研判、县级每月定期调度机制,逐年提高监测收入线,保持监测覆盖范围与收入增长动态平衡,确保对符合条件人员全覆盖实施动态跟踪监测、动态综合研判、动态帮扶落地。

(六)严格考核评估。将脱贫人口增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调度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定点帮扶单位工作考核评价、驻村工作队和队员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实物工作量与增收成效的对应关系,坚决杜绝数字增收等弄虚作假行为。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化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工作机制,以我为群众算笔账为抓手,算清民生账、算好产业账、算明未来账,引导脱贫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梳理汇总助农增收有关政策,并将政策落实到户到人,加强宣传解读,让脱贫人口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引导脱贫人口树立科学积累和消费观念,合理支配财富,避免非理性投资行为。尊重脱贫群众意愿,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脱贫群众作选择。及时总结推广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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