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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乡村振兴局

大理州乡村振兴局采取“三个一”举措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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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乡村振兴局采取“三个一”举措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强化“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监管,以小见严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杜绝酒后违纪违法行为。10月17日上午,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召开党员干部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局长周敏主持会议并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州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苏发高组长到会指导。

会上,局党组认真贯彻全州党员干部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采取“三个一”举措,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纠治酒后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教育入脑入心。一是观看一部“警示片”。结合通报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认真对照检查,进行深入剖析,深刻汲取典型案件教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真正把杜绝酒后驾驶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二是印发一份“告知书”。认真梳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中涉酒违纪违法行为,印发“告知书”,由张建国副局长领学并发给每名干部职工,强化学习理解,进一步深刻认识到酒后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和严肃性,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州委相关要求和部署上来,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三是签订一份“承诺书”。结合“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监管,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八个方面”对遵守相关法纪法规签订承诺书,并由干部职工代表在会上做出承诺,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和自我约束,落实好相关法纪法规。对做好下步教育管理,苏发高组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成员“一岗双责”,做到真管真严、常管常严;二是要以案为鉴,切实改进作风;三是要持续发挥警醒警示教育作用,遵守相关法纪法规。最后,周敏局长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从三个方面对做好教育管理作了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开幕会上的报告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正“四风”。二是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认真落实“用别人的教育警醒自己,决不能从看片人变成片中人”要求。三是令行禁止,行稳致远,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遵守法纪法规,领导及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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