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民生信息 / 惠民实事
  • 索引号: 15239620K/2022-00148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公安局

大理市:设立交通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为降低交通刑事案件办案成本,提升办案质效,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大理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全市交通案件逐年增长的实际,按照“快侦、快办、快诉、快审”的原则,在交警大队设立大理市交通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实行“一站式”办案,创新交通刑事案件执法办案新模式,开启集约、高效办理交通刑事案件新篇章。

大理州首家交通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成立

据交警大队法制中队中队长王东介绍,2022110月,仅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就高达400余起,案件发生后,涉案嫌疑人需要在公安交警、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费时、费事、费力已是案件办理中最为突出问题。如何集约、高效的办理交通案件?如何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司法资源?成为了公检法机关共同面对的难题。为降低执法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回应群众呼声,大理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在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大理州首家交通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并于11月上旬正式投入使用。该办案中心主要负责办理大理市辖区所有危险驾驶案件,随后将逐步推广到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

创建“一站式”执法办案新模式

大理市交通刑事案件“一体化"办案中心设立在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办案中心内设有标准化法庭,法官、检察官工作室、案件侦办中心等功能区,公检法三方抽调精干警力集中入驻,目前主要开展危险驾驶案件侦办,提起公诉,案件审判等工作,让诉讼参与人在办案中心就能完成全部诉讼。同时,办案中心按照“从简不减权利、从快不降标准”的原则,采取“集中送案、集中起诉、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办案模式开展案件审判。并按照刑事诉讼宽严相济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实现交通案件集中办、专业办、快速办目标。

“一站式”执法办案新模式极大地改变了传统办案方式,优化了办案流程,提高了办案效率,顺畅了危险驾驶案件的立案、移诉、审判、执行等诸多环节,让“快侦、快办、快诉、快判”成为现实。

集约、高效!开启交通案件办理新篇章

办案中心成立后,大理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分两批次对26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对26名被告人提出了精准量刑的建议,法庭采纳检察建议并当庭进行了宣判,每次庭审仅用时3040分钟。庭审结束,标志着大理市依托“一体化”交通案件办案中心,构建“一站式”执法办案新模式,开启了交通刑事案件办理的新篇章。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永洪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办案中心将紧紧围绕一体化办案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办案流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