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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能源局关于对第十四届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113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郭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的提案”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能源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发展存在问题的处理举措:
(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方面
目前国家、省、州都高度重视加快建设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的建设。截止2022年6月更新统计,2022年全州累计建成充电桩1115个(充电枪1572支),总功率57679千瓦,其中:交流充电桩448个(充电枪484支),交流桩功率10555千瓦;直流充电桩667个(充电枪1088支),直流桩功率47124千瓦。2020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州能源局正在全力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完善专用充电车位建设与管理方面
2020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州能源局正在全力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了全州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按照省政府下达大理州2021年底前建成1万枪充电桩的任务,印发实施了《大理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将10000枪建设任务分解到全州12县市;三是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成充电桩,作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和验收条件。2020年前已建成住宅小区自有停车位的业主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在空闲道路规划停车位,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
(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补贴情况
截止7月底,大理州大型新能源汽车335辆(其中大理市234辆);小型新能源汽车5145辆(其中大理市2966辆)。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5号)规定,省财政对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的公共直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300元进行补贴(换电站按照公共直流充电桩标准计算),公共交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和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2〕103号),云南省财政厅下达了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和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省级财政下达我州2019—2021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第一批1132.03万元,第二批255.38万元,合计1387.41万元。按照要求2019年建成项目奖励资金下发65.30万元,2020年建成项目奖励资金下发111.17万元,2021年建成项目奖励资金下发1210.94万元,合计下发资金1387.41万元。其中,大理市兑付补贴资金422.68万元;弥渡县兑付补贴资金91.23万元;宾川县兑付补贴资金120.82万元;剑川县兑付补贴资金53.89万元;弥渡县兑付补贴资金91.23万元;永平县兑付补贴资金67.59万元;南涧县兑付补贴资金43.58万元;漾濞县兑付补贴资金51.13万元;鹤庆县兑付补贴资金243.94万元;祥云县兑付补贴资金79.62万元;洱源县兑付补贴资金58.72万元;云龙县兑付补贴资金33.09万元;巍山县兑付补贴资金121.12万元。
二、完备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的相关工作
十四五期间,我州将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科学高效、适度超前、标准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并实现全州充电桩数据共享,便于新能源汽车出行。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出台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任务目标、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拓展多方合作。积极与云南能投智慧能源公司等对接沟通,促成与县市的建设合作。三是督促各县市按下达任务,按时完成,每月调度各县市建设进展情况。
再次对您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培志1398723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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