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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应急局

省安委会第十督导考评组到大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地考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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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地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12月21日至23日,由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平华率队的省安委会第十督导考评组到大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暨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地考评。导考评组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现场反馈、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方式,先后深入宾川县、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市和相关企业生产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了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百日攻坚”系列行动、国务院安委会反馈问题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

23日,督查考评组在龙山大理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大理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地考评反馈会,在听取大理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后,王平华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对我州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一是要坚定自觉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强化“两个至上”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源头治理、精确治理、系统治理上下功夫,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件大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统筹协调好整体发展速度与安全基础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产业发展与配套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依法主动作为,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三是要切实严格监管执法,抓好抓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要推动联合执法与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克服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问题。要落实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目前正值岁末年初,要抓好抓实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从讲政治高度,持续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着眼“两个根本”,以更高质量、最为严格的标准,出硬招实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要以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有效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全面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要紧盯道路运输领域暴露的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抓实道路运输安全;要认真汲取湖南长沙、湖北宜昌等地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严抓建筑和施工安全,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同时要抓好消防安全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此次督导考评为契机,对标对表,举一反三,通过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促进大理州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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