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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公安局

大理州公安机关积极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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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市场经济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大理州公安经侦、环食药侦部门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活动主题,主动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银保监局、烟草、银行等部门,共同策划,多措并举,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入社区、进到街区,开展真实立体的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推广普及识假防假和防范经济犯罪知识,活动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315日上午,大理州公安局经侦支队、环食药侦支队和大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金融办、银保监局等部门,在大理市人流如织的人民公园集中开展“3·15”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了防范假冒伪劣产品、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等知识。

借助“3·15”,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永平、祥云、南涧、巍山经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烟草、商业银行、金融办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画册、悬挂主题标语横幅、设立咨询台、现场受理群众投诉、真假商品实物比对辨别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等犯罪常见手段、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号召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假冒伪劣产品,努力营造警民同心协力、共同打非打假的良好氛围。

“你看这个‘云南白药’创口贴背面的拼音却是‘FangnanBaiYao,这就是假药”,在“3.15”打假宣传现场,弥渡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辅警耐心细致地向过往群众讲解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方法。活动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昆仑2023”等专项行动,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样本、讲解答疑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群众宣传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及食用假劣食品药品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与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洱源县公安局积极策划,组织有文艺特长的民辅警会同辖区非遗传承人编写白族曲调,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融入到通俗易懂的白族曲调中,通过警民合唱的形式,拍摄制作“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小视频,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

今年“3·15”,全州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环食药侦部门在广场、公众集聚场所悬挂横幅标语17条、摆设宣传展板92块、发放宣传单4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与群众面对面交流700余人,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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