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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22111846/2023-00046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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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3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23〕1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大理州2023年度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申报人必须是我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职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人员。中央或省直属驻大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须由中央或直省属驻大理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人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同年度内,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申报人,取消其推荐申报资格。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三)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推荐评审要求

(一)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除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单位空岗情况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

(二)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属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在州市场监管局注册的非公企业,由大理市进行推荐。

(三)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五)因工作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六)严格推荐公示制度,单位推荐公示、评委会会前公示、会后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推荐审核程序

(一)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凡是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三)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本年度参加评审的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需将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未经审核推荐和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责任。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四、其他相关政策

(一)确保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有效衔接。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4号),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可直接按对应专业职称资格进行申报。

(二)对参与政府重点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重点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

(三)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界定由行业主管部门州卫生健康委审核认定。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激励政策措施,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7号)精神,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四)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全面贯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领域的职称申报评审。

(五)申报人从业年限及履职年限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事关系合同和聘书认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申报人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认定)。

(六)2023年起,将不再线下办理职称资格证书的发放,评审通过的初、中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评审时间安排

(一)大理州艺术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2023年8月。

(二)大理州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2023年8月。

(三)大理州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2023年9月。

六、评审标准文件依据

(一)大理州艺术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依据为: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文职改字[94]第17号)。

(二)大理州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号)。

(三)大理州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6号)。

(四)特殊人才中级职称评审依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特殊人才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大人社通〔2016〕181号)。

七、申报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纸质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

(二)大理州2023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纸质一式两份。

(三)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版、电子版)。  

(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人事关系合同、继续教育、履职期间获表彰奖励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五)履职期间发表论文、业绩等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六)近五年履职工作总结单独装订成册(需加注基层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七)从事表演、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摄影摄像等专业人员需提交剧照、演出说明书、海报等演出宣传材料或其他作品集,创作(设计)作品及反映创作(设计)技术水平的图像资料等。

八、强化责任追究

加大对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申报评审各环节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进一步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报人进行处理外,列入全州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还将向所在地区主管部门以及相应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申报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相关情况。

九、相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2023年职称信息,准确录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专业名称、参评类别等信息,确保后期资格证书发放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若因评审结果信息报送错误导致证书有误需更正补办的,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提交补办申请和有关情况说明。

(二)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历史职称数据(2021年前以及2022-2021年高、中、初级)采集工作,历史职称数据信息于2023年6月1日前完成。

(三)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人才评价质量是职称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群众的认可,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三)职称申报材料按照《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职级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由业务工作人员负责报送,职称申报个人上报材料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州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党建办)联系。联系人:李顺萍,罗辉,联系电话:2123622,2316205。

  

                                                                                                          

附件1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中级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附件3:大理州20223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

附件4: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附件5送评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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