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州级有关专家,对申报验收的3家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单位开展了现场评审验收,其中2家单位通过评审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拟命名为大理州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的2家单位公示如下:
一、云南澜沧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龙开口分公司(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
二、鹤庆县兴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鹤庆县樱花湖餐厅)。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等形式向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2—2319223
邮箱:daliwsfjk@126.com
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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