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农药残留(甲胺磷、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等)、兽药残留(地美硝唑、恩诺沙星、甲硝唑等)、重金属、常规理化指标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87批次,合格86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产品,大理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5月11日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5月11日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年5月11日附件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年5月11日
3.食品抽检科普小知识 附件3 食品抽检科普小知识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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