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殡葬服务行业经营者:
为切实维护全州殡葬服务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殡葬用品销售、殡葬服务收费等经营行为,为保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殡葬服务诚信经营行为告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殡葬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二、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殡葬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在销售殡葬用品和提供殡葬服务时,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对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对殡葬用品和殡葬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消费者,并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清晰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部分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对实行市场调节价部分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严禁价格欺诈、强制捆绑服务等违法行为,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大理州民政局举报电话:0872-2209350、2209320。
三、严格遵守殡葬服务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应由殡仪馆承办,不得违法违规开展遗体接运、存放、整容等殡葬服务行为。
四、严格执行丧葬用品管理规定。禁止制造、销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封建迷信等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或者向实行火葬的地区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五、积极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倡导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成为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的宣传者、推进者、服务者。
大理州民政局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