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及对云南、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州水利中心工作,将法治建设贯穿于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全过程,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高位推动,法治水利建设成效明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干部职工例会的学习重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系统掌握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的具体要求和实践路径,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水利建设的生动实践。同时,利用“学习强国”、云南普法网等线上平台,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无遗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动全面依法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在水务系统落地见效。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严格对标《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积极落实州委、州政府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同频共振、向纵深推进。注重专题宣传与日常宣传融合,联合县市水务局、省水文局大理分局及局办公室,采用“集中+分散”双线并行、“线下+线上”双轨联动模式,精心组织节水宣传“六进”活动,系列活动获省水利厅领导高度认可;《全国人大代表鲁丽华向您发出节水倡议》《进校园——大理州实验小学》等宣传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发广泛关注。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大理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大治州办〔2024〕7号)、《中共大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大治州办〔2025〕1号)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四)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六上企业”大走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根据《大理州“六上企业”大走访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州水务局走访规模以上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类)企业15户、在建水利投资项目26个,聚焦企业诉求困难与“堵点、难点”问题主动协调解决。州水务局及12个县市水务局全面启用“区块链+执法监督”平台,推动涉企行政检查与执法工作更趋规范透明;依托节水宣传“六进”活动,广泛普及涉企法律法规及水利政策措施,主动靠前为企业排忧解难,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五)积极配合立法工作。积极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立法调研,参与实地查看、座谈交流、资料查阅等环节;认真响应省水利厅关于《滇中引水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要求,结合大理州水利工作实际梳理针对性意见建议;深入跟进湖泊保护与管理立法调研,从洱海保护治理、水资源调配等角度,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六)守正创新,精准普法出实效。深入贯彻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政法〔2025〕3号)要求,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大理水利”微信公众号,采用以案释法形式,深入剖析祥云县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南涧县非法采砂、永平县水保方案未批先建等典型案例,持续提升社会公众水法治意识。
(七)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大理州司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13日州水务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覆盖12个县(市)水务局及局机关规计科、水政科、水保科等科室。评查按照“县市自评—州评查小组抽查总评”步骤推进,采用“交叉互评、以评代训、精准整改”三位一体模式,实现2024年度办结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全覆盖审查;重点核对立案审批等五大核心环节,对执法主体不适格或重大程序违法情形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案卷经得起检验。2025年共评查案卷45个,其中优秀28个、合格17个;在省水利厅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州报送的2个行政处罚案卷均获认可,1个获评优秀、1个获评合格。
(八)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大理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部分州级河(湖)长调整名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务员遴选、职称评审等信息;通过“大理水利”微信公众号公开征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线索,多维度推进2025年度政府工作信息公开,提升水利部门执政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2025年完成行政许可审批41件(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14件、取水许可7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9件、防洪评价审批1件)。
(九)扎实开展“两违四乱”问题全面排查。针对云南省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关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定期不定期全面核查并及时报送州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县市水务局在行政执法中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与程序,无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行为,未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情况,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正透明,全州无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
(十)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管力度。2025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9件,结案6件,处罚金额137.2万元,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件(其中洱海流域行政执法办案2件,处罚金额10.1万元);全年日常巡查共2675次,巡查点位2337个,巡查河湖库长度11084公里,巡查行政许可监管对象342个。出动执法人员3057人次、车辆1346车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数量100次。
(十一)依法开展行政救济。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违规案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规范性与公正性,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二)着力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水事纠纷排查化解。抓住两会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自下而上开展水事矛盾隐患排查,全州未发生水事纠纷。
(十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承办的20件(7件协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的18件(协办7件),B类的2件、C类的没有1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件,办理结果为A类,面商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在办复工作中,我局结合中央、省、州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契机,加大了提高解决率的工作力度,把代表的建议、委员的提案与水利建设计划紧密结合起来,把建议(提案)挤进计划盘子的都将其列入计划,扎扎实实地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解决提供规划支撑。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尽管2025年我州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对照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普法宣传深度仍有不足。虽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但部分宣传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同时,普法方式创新不足,传统宣传方式仍占主导,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普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效果未能实现最大化。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涉水违法案件呈现出隐蔽性、复杂性增强的特点,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装备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由于机构改革,州、县(市)层面的行政执法监察支(大)队均已撤销,部分基层水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结构不够合理,缺乏既懂水利业务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执法装备相对滞后,特别是在一些县市,缺乏必要的执法车辆、取证设备和信息化监管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的需要。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州水务局将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水务系统法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依法治州、依法治水,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理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始终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培训体系,通过专题研讨、专家辅导、案例教学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营造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提升普法宣传能效。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不同普法对象需求,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面向社会公众,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创新开展宣传活动,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懂的生活案例。同时积极加强新媒体普法阵地建设,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三)大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围绕水行政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工作能力,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对隐蔽性、复杂性涉水违法行为的查处需求。
(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同时,强化对局机关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