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理州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大理州农业农村法治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大理州农业农村法治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学习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等著作,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期,培训干部职工260人次。
(二)完善涉农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州人大、州司法局开展涉农立法调研,参与《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大理州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等地方性法规的论证修改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查27件、公平竞争审查4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能,优化执法队伍,全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岗执法人员达102人。制定《大理州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边界。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参加各级农业行政执法培训6期,培训执法人员420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级以上培训13人次。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次,新增持证执法人员21人。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统筹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等重点工作。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43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6125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93件,罚款156.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9.09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33.47万元,挽回损失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48台,执法全过程记录率达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开展案卷评查2次,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优秀案卷1件。
(四)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一是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公布涉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14项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流程等要素,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提升审批效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5%以内。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便民措施。全年办结行政许可申请26件。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年度抽查计划3个,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9次,抽查市场主体26户,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
(五)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日历清单,明确普法时间节点、重点内容和责任主体,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将普法工作纳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二是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7万份。三是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州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78户。组织农业专家、法律顾问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讲12场次,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
(一)法治建设保障有待加强。部分县级农业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滞后,难以适应执法工作需要。法治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个别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基层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案卷质量有待提高。
(三)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增强。农村普法面临“最后一公里”难题,普法方式较为传统,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依法维权能力有待提升。
(四)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个别科室、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执法水平。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切实增强普法实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推进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法治文化品牌。
(五)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充实专业力量,提升专业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其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