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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理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519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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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洪玮代表:

好!您在大理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州内住宿业在旅游旺季期间哄抬物价行为进行认定的建议(第2025196)(以下简称“建议”)已交由我办理。我们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将“建议”纳入各项具体监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三)《云南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8号令),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第四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时,可以对下列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及服务实行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一)成品粮及粮食制品;(二)食用植物油;(三)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四)乳品;(五)鸡蛋;(六)液化石油气(政府制定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的除外);(七)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第五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时,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者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提价申报程序:(一)成品粮加工行业;(二)食用植物油行业;(三)乳制品行业;(四)饲料加工行业;(五)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行业。

二、哄抬价格的认定和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审批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第三十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在法律层面,州级人民政府或州级各部门没有权限对市场价格进行直接干预和哄抬价格认定。

三、在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监管中采取的措施

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我局多措并举,积极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我州旅游市场有序公平竞争。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组织召开全州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会议及推进会议,对全州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跟踪问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发改、商务部门制定印发《大理州加强旅游民宿价格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指导全州进一步规范全州旅游行业价格监管,制定印发了大理州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明码标价行为实施意见》(大市监[2024]21,进一步明确了全州旅游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指南。

(二)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服务。一是针对重点领域开展经营单位明码标价专项指导工作,2024先后组织召开2次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行政指导座谈会,分别对大理市古城片区和喜洲、双廊片区的360家涉旅经营企业进行了行政指导和法律培训。二是在节假日重点时间节点持续联合州发改委在州政府网站等平台上发布《关于大理州“五一”“三月街”民族节假期旅游市场价格行为规范的通告》《关于规范暑期市场价格合规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关于2024年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等,对维护价格秩序进行宣传。三是深入旅游民宿经营户开展入户宣传,与各类经营主体签订《明码标价自律承诺书》《明码标价责任书》2万多份,督促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张贴向消费者作出郑重承诺,并发放提醒告诫书48324份,有力推动价格自律承诺制明码标价责任制的实施。

(三)加强价格监管执法。一是结合大理州2024价格监督检查守护行动方案组织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旅游民宿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密切关注各时段已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市场巡查检查频次,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作用,守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持续强化节前旅游市场督导检查。抽调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大理市、剑川、巍山、洱源、宾川5个县市开展节前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局立足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旅游市场价格秩序。2024年,全州共检查旅游民宿11074家次,查处旅游民宿价格违法案件23件,罚款8.91万元,没收0.99万元。

(四)开展旅游民宿价格监管督导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下发了《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旅游民宿价格监管工作督导的通知》,联合州发改委对部分县市开展旅游民宿价格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等方式对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了督导,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案件查办中存在的疑问对基层进行指导。督促各县市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五)快速处理消费纠纷。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接收、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提高处置效率,切实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提升消费满意度。202412315平台受理旅游民宿价格投诉举报106件,比去年同期下降866%(去年同期12315平台受理旅游民宿价格投诉举报1024件)办结率100%,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持续推进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监管

(一)持续抓好法律政策的宣传。在持续抓好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集中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涉旅价格行为规范发布、消费维权提示、重点经营主体提醒告诫等工作,做到全方位宣传提醒。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抓好酒店与民宿规范发展专项整治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酒店民宿和停车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畅通12315平台投诉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认真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涉旅消费纠纷,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州文旅产业创优提质。

(四)持续加强诚信建设。涉旅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公示服务承诺,增强服务项目的透明度,使游客有充分的知情权,妥善处理游客意见,加强质量跟踪,建立全程质量服务机制,保证诚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借助媒体的力量,积极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五)加强部门配合。涉旅的多级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内部协调和外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信息公示等方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实现共同管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积极营造放心、安全的景区消费环境。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相关行业协会要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尊敬的洪玮代表,以上是我局对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进一步落实你所提意见建议的工作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主动与上级部门和发改、文旅等部门对接,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强化教育、引导规范经营方面多下功夫,力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们也诚恳地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理解支持价格监管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的意见建议,指导我们把工作做好。

衷心感谢您对大理州价格监管工作,特别是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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