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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理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2509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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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何建群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视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食品销售市场监管的建议》(第2025093)交由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监管科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食品销售市场监管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全面清理保健品领域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乱象,有效遏制“坑老”现象蔓延势头,保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2025417日,大理州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于4月至12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知识宣传13场次,发放消费提示、健康知识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布征集群众、经营主体、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公告13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起(其中宾川县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元。日常监督检查排查出了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部分产品索证索票资料不齐全,保健食品无专柜(区)、无标签等相关问题4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整治有效遏制了针对老年人保健食品销售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保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宣传手段多样化。聘请“健康专家”免费开展讲座,现场示范商品疗效,聘请“患者”现场评述产品疗效,免费进行体检等形式,对老年人进行洗脑;二是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一些属于合格的药品,但却夸大产品疗效,另外一些属于非法生产的产品,又贴上假标签,假的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三是监管部门查处困难。部分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渠道并非在药店,而是通过散发广告单、互相引荐等方式进行购买,产品绕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经研究我们认为,以上问题和现象的确存在于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乱象中,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许多中老年人在洗脑式营销下花费大量积蓄购买保健品,却往往无法获得宣传中的效果,甚至因服用伪劣产品引发身体不适,造成“花钱买罪受”的后果。而从市场层面讲,这种乱象也使得正规保健食品企业的经营受到冲击,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宣传手段多样化。聘请“健康专家”免费开展讲座,现场示范商品疗效,聘请“患者”现场评述产品疗效,免费进行体检等形式,对老年人进行洗脑。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打击虚虚假广告和假宣传,强化普法引导和知识科普,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打击保健品等商品或者服务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严厉打击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10个方面涉及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等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

3.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共治力量。一是强化普法宣传。组织保健食品销售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参加法规培训,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涉及保健食品销售的法律法规,重点强调针对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的特殊规范与要求,使其清晰知晓违法销售的严重后果。二是针对老年人易受虚假宣传误导的群体特点,采取深入社区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业人员和市场监管人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让老年人清晰了解虚假宣传的界定标准与法律后果;三是强化知识科普。不仅要让消费者知晓虚假宣传的外在特征,更要深入讲解产品背后的科学原理和行业规范。四是注重心理层面的引导与防范。虚假宣传往往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弱点,如对健康的渴望、对财富的追求等。通过宣传教育,帮助消费者建立正确的消费价值观和心理预期。倡导消费者树立“一分价钱一分货”“健康需长期科学管理”等理念,在消费时保持平和心态,不被宣传中的极端情绪所左右。五是开展消费技能知识宣传,教导消费者如何查询产品真实信息,像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验药品、保健品的注册文号和生产许可,掌握从权威渠道获取产品质量、功效等准确资讯的方法,提高老年人辨别识别药品、保健品等商品或服务虚假宣传的能力,形成人人抵制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的良好社会氛围。

4.开展广告和网络交易监测。积极组织开展专项广告监测和网络交易监测行动。在广告监测方面,重点监测广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情形。针对网络交易监测,利用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对各电商平台的交易数据进行抓取分析,监测商品价格波动、交易异常等情况,及时发现并锁定违法线索。一旦发现违法线索,立即启动处置程序,迅速采取调查、取证等措施,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二)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一些属于合格的药品,但确夸大产品疗效,另外一些属于非法生产的产品,又贴上假标签、假的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严格许可把关,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维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事前防范,严格资质审核在企业申请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时严格把关,对生产经营场所必需的设施设备、环境、仓储条件等硬件设施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符合保健食品存储销售要求。详细审查从业人员资质,要求生产经营人员具备一定的健康知识背景,并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对于连锁销售企业,不仅要审核总部资质,对各门店也要逐一进行细致审查,建立动态资质管理档案,定期复查,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及时责令整改或吊销许可证照。

2.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内容。通过与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保健食品销售企业在产品质量把控、广告宣传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所采购的保健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并建立完整准确的进货查验制度,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

3.打击欺诈消费,强化监管维权。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不得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利用老年人的信任进行欺诈销售。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收到消费者投诉时,企业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的调查处置工作。在调查过程中,企业应如实提供产品生产记录、检验报告、购销售台账等相关资料,不得隐瞒、伪造或销毁证据。一旦经调查确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退换货、赔偿等责任。

(三)监管部门查处困难。部分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渠道并非在药店,而是通过散发广告单互相引荐等方式进行购买产品绕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加强市场监管,畅通拓宽投诉举报,强化执法办案,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市场监管,强化风险排查。定期开展针对老年人保健食品销售市场监管和风险排查行动。分析过往投诉举报数据、舆情监测信息以及行业动态,梳理出高风险销售区域、品牌及销售模式。针对高风险区域,增加巡查频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规行为;对于热门品牌保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检测产品质量是否达标、成分是否与宣传一致。要求销售企业自身建立风险自查制度,定期对所售保健食品的进货渠道、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进行自查自纠,并向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压实企业自我监管责任。

2.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全民参与除了现有的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热线12315,还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便捷高效的线上举报平台,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消费者通过邮箱等方式提供图片、视频、文字等证据上传,随时随地举报虚假宣传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3.强化投诉举报处置,及时发现问题。开展对近年投诉举报情况的梳理分析和深入研判,对于投诉举报较多的经营主体,频繁被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的企业,以及人流量大、交易活跃但投诉集中的农贸市场、商业街等场所,强化日常监管,由执法人员深入实地现场检查,对经营主体的证照资质、商品陈列、交易流程等进行细致核查,及时发现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强化执法办案,严惩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各类违法行为。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健康安全与财产安全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开展严肃查处。针对屡教屡犯、主观恶意明显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惩治,绝不姑息,涉及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采取行政约谈、联合执法等手段,增强执法威慑力。通过办理此类案件,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批、规范一行”的治理成效,引导行业自觉守法经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以上是我们针对老年人保健食品销售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在下步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认真履职,不断完善监管措施,继续深入推进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障好老年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极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我们也诚恳地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理解、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帮助我们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把工作做得更好。


                    20257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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