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网信办,州级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网信办关于印发〈云南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1号)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全州2026年度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网信办关于印发〈云南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1号)规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受到记过及以上政务处分、党纪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17日,材料受理时间:上述工作日8:30—12:30,14:00—18:0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因需现场审核,邮寄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
材料受理地点:大理州委网信办综合科(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三、申报程序
(一)州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县(市)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报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属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四)各委办局所属单位及中央直属、省属驻大理单位申报人员。各委办局所属单位申报人员须出具主管单位《委托评审函》;中央直属、省属驻大理单位申请评审的,须由中央直属、省属驻大理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材料
1.《大理州2026年度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贴在个人材料袋封面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空岗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廉洁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及纪检相关部门公章)。
5.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申报人员公示表、公示截图或照片、公示情况报告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用材料、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原件后返还)。
8.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论文(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著作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破格申报专项推荐意见(原件,仅破格申报人员提交)。
10.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装订(袋)要求
未按以下要求装订(袋)的,取消评审资格。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表格上须贴近期蓝底照片。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签署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上述清单第3—10项材料,须制作统一目录,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3.履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按照消息、通讯、评论、公开发表的代表作品(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顺序分类整理,每类起始页标明类别名称及材料份数。
4.上述清单第3—10项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中,封面粘贴目录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材料
1.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U盘或光盘报送),要求为蓝底证件照,宽高比例范围为4.5:7—6:7,文件大小为200KB—1M。照片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2.《大理州2026年度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名册》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中数据是资格审核及证书制作的重要依据,请认真核对后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申报行为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推荐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审核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职称聘用、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核心信息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按程序申报,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4.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外,还将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用人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同时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其他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履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2.委托评审的人员,在报送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非大理州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我州申报评审的,须由中央直属、省属驻大理单位上级主管人事部门或所在地区的州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评审材料。
3.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认真、规范地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填写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加盖公章。
2.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返还,评审档案仅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申报材料如有涉密,须严格履行脱密审批程序,完成脱密处理后方可报送。
4.评审工作执行期间,如国家或我省有新政策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州现行职称管理政策执行。
(四)材料清退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评审未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不予返还;请申报人提前做好材料备份留存。
附件:
附件2:《大理州2026年度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名册》.doc
附件3:《大理州2026年度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X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doc
附件4:《大理州2026年度XXX同志申报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doc
附件5:《XX中心关于XX同志申报评审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X级职称公示情况报告》.doc
(联系人及电话:张腾芳0872-2319586)
中共大理州委网信办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