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量:
字号:【

监督索引号53290000633301000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理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58号),设立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大理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大理白族自治州规划局、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只要职责

1.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补偿、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工程许可、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投诉、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示范村镇建设。

9.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州城市供水、排水、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责任。负责指导、监督全州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的责任。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州地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建设行业科研、科技推广应用,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定、颁布和组织实施;负责建筑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人才培养,制定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外技术合作交流。

13.负责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14.根据大理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提出人民防空建设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城市人民防空规划。负责国家级、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防护体系的审查、申报工作。

15.组织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

16.组织制定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研究提出建立健全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的建议。指导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

17.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认可。

18.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

19.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20.组织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

21.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

22.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大理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内设19个科室,总师办、督查员办、办公室、人事老干科(党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科技与标准定额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名城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科、抗震防震科、人防战备管理科、人防指挥信息科。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6亿元,完成全年240亿元投资任务的123%,占全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38%;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2.8亿元、同比增长8.4%;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18.69亿元、同比增长4.1%(可比价),占全州GDP的比重为8.6%;房地产从业人员达10001人、同比增长11.3 %,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386913千元、同比增24.6 %;向税务部门推送协税护税信息549条,涉及总投资167.3亿元,有效避免建筑领域税收跑冒滴漏,为全州发展、保护、改革、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决战攻坚践承诺,凝心聚力保民生,城乡住房短板加快补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狠抓州人民政府十件惠民实事落实,在住房保障建设上持续发力,切实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一是农村存量危房按时清零。制定计划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建技术专班、督导小组,强化一线指导、一线服务,实现县市帮扶指导挂钩全覆盖。紧扣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坚持一户一方案,针对资金使用、质量安全、认定公示、建新不拆危等问题,组织开展突出问题大排查和回头看,以钉钉子精神抓问题整改,坚决不让农危改成为脱贫攻坚的否决项。全年共实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664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2929户,非4类重点对象8735户,实现了全州农村存量危房清零目标。弥渡县、剑川县、云龙县住房安全保障短板基本补齐,为脱贫摘帽奠定了基础。2019挂包帮定点扶贫及行业扶贫工作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二是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全年共争取中央和省州补助资金14.3亿元,银行融资贷款累计投放157亿元,新增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7.7亿元,有效帮助县市解决融资难题。全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4381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9430套、占省下达任务数3106套的303.2%,完成投资47.8亿元。发放租赁补贴7066户,占省下达任务4548户的155%;新开工建设公租房1500套,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94.9%,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20193月,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大理州召开,省内外州市多次到我州学习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得到各级的一致肯定。三是抗震防震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加快推进老旧建筑抗震加固试点建设,抓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不断规范抗震审查审批机制,圆满承办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演练,全州抗震救灾应急抢险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   

2.牢记嘱托抓保护,搏击奋进抓落实,环湖截污治污成效明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认真落实韩正副总理现场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洱海流域环湖截污攻坚战。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理州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指导大理市、洱源县进一步健全完善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监管机制。持续抓实截污治污工程调试运行和排查整改,全年派出工作专班督导流域内县市、乡镇排查整改问题352项,完成洱海流域新建13座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抓实附属工程收尾工作,不断完善流域垃圾收集清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等一批截污治污重点项目,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省政府调研等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洱海流域村落污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重点问题完成整改销号。2019年度洱海流域收集处理污水5624万吨,收集清运生活垃圾36万吨,为近5年来洱海全湖水质首次实现7个月类、5个月类作出了积极贡献,截污治污工作获得韩正副总理现场调研时的肯定。

3.分类施策稳调控,转型升级促发展,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聚焦市场主体培育、重点项目推进、入规入库入统、行业乱象整治,统筹房地产、建筑业两大产业转型发展。一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大理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导则》,指导县市编制《2020—2024房地产业五年发展规划》,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措施。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高效推进房屋网签备案及全国联网工作,强化房产交易全过程监管。努力克服洱海流域停建停售影响,狠抓新建项目落地、续建项目建设和企业指导帮扶,确保市场稳定、投资增长,2019年,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04.3亿元,同比增长57.8%;商品房施工面积132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8%;新开工面积4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7.3%。二是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在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做特做新方面下功夫,鼓励建筑业企业提资增项,鼓励自主创新,鼓励开展多种形式联合经营,优化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全年新办建筑业企业49家,增项升级16家(次),全州建筑施工企业培育发展至372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6家)。深入开展建筑市场领域证照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专项整治,共清理整治疑似挂证三批共2970人(次),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建筑企业账款问题整治。圆满完成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理州考区考试组织工作。2019年,全州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2.8亿元,同比增长8.4%;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18.7亿元,增长4.1%(可比价)。

4.多管齐下严治理,示范带动强基础,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聚焦城市人居环境整治、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补齐全州人居环境短板。一是乱象整治成效明显。2019年全州共规范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等城市管理乱象46.6万件;深入开展铁路沿线环境专项整治,提升改善沿线城乡风貌和环境卫生;一线督导云龙县太极核心区风貌整治提升及保护利用工作,认真开展违建别墅清查工作,努力守护城乡生态环境、特色风貌和文化魅力。二是村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19年全州完成村镇建设投资76.58亿元,非城关镇建成区建成面积96.08平方公里,新建桥梁26座,新建道路117.9公里,改扩建道路104.98公里;投资27.94亿元的195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分别达89.74%70.26%。全州98个非城关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处理,66%的乡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96%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完成26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销号工作。三是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着力发挥各类试点、典型创建工作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辐射带动作用,全州成功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3个、省级园林县城8个,创建全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村庄1个。加快推进无量药谷、大理国际健康小镇、弥渡小河淌水温泉小镇等一批康养小镇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报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各县市实施方案审核,助推美丽大理建设。四是三清洁工作稳步开展。结合全州洱海保护纪念日开展,组织3次州级领导、州级部门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全州全年共有220万人次参与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清运垃圾约45.5万吨,投入资金近9000余万元。

5.精准发力补短板,建管并重提品质,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围绕特色宜居城市建设,聚焦提升功能,突出补齐短板,注重集约高效,统筹地上地下,全面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一是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23.5公里,建成桥梁2座,新开工建设停车场13个,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529个,新建成海绵城市2平方公里,建成城市燃气管网30公里,宾川县、祥云县实现通天然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项目14个,全州建成区绿地率达32.6%,绿化覆盖率达37.3%。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68个、改造面积达109.703万平方米,年内争取到位中央和省项目补助资金3.22亿元。二是一水两污项目稳步推进。实施祥云县、宾川县、洱源县、鹤庆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污水处理配套管网30公里,全州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2.5%。全年新增供水管网41.4公里。积极申报大理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弥渡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建成投运,大理市餐厨垃圾处理场投入试运行,全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6%。三是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全年新建城市公厕(含旅游公厕)31座,改造提升二类以上公厕15座,重点旅游城市A级厕所建设16座,全面消除城市旱厕80座,提升改造乡镇镇区公厕420座,全面实行城镇单位公厕免费向社会开放。

6.守护遗产传文脉,管控风貌留乡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资源保护、风貌引导、适度利用,启动编制《大理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管理导则》《大理州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州三古一传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体系。认真学习借鉴正定县名城保护管理经验,扎实开展全州22个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编制、环境风貌整治、传统建筑工匠保护、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累计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详细规划10个,保护规划实现全覆盖,划定历史文化街区10条,挂牌保护历史建筑359处,巍山县被列为全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县。圆满承办全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进会,我州工作经验得到交流推广。截至2019年底,成功申报19个村庄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全州共有130个村落分五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7.深化改革优服务,创新管理提效能,党务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围绕为民惠民、便民利民,聚焦简政放权、矛盾化解、阳光政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年取消、暂停行政许可3项,承接下放4项;减少、合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20余项,优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11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时间最短缩减至4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率达100%,初步实现省、州、县三级联动审批,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供水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交验(通气)时间由各县市作出承诺,大理市区不超过30个工作日;建筑施工许可证承诺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二是综治维稳能力进一步提升。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缉枪治爆、信访维稳各项工作,全年完成办理各类信访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89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1件。综治维稳工作考核连续4年获得优秀称号,2019年获依法治州优秀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是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办结州人大代表建议28件、政协委员提案42件,满意率达100%;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到州人大调研组高度肯定。四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服务。紧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企业关切的热难点问题,全年报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45篇,完成政务信息公开127件。

8.严格执法强监督,力保安全守红线,行业监管成效日益显著。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安全防范,聚焦巡查执法、隐患整治、机制完善,不断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水平。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年竣工验收单位工程340个、面积178.7万平方米,竣工备案单位工程243个、面积248.4万平方米。审查批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7家,完成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283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全州住建系统项目获评省级优质工程5个,州级优质工程22个。派出专班对云龙脱贫攻坚易地安置项目、大理州“531”建设项目等一批全州重点项目进行技术支持,有力助推项目建设。二是抓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年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117个,面积368.93万平方米;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204份,执法建议书15份;受理工程质量投诉处理7起,案件查处2起;排查114家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隐患,发现整改隐患187处。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162次,建立台账工程183个,检查工程538个,责令整改98起。排查全州城市桥梁88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处。下发燃气经营许可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26份,执法建议5份。三是强化勘察设计管理。全年备案检查勘察、设计项目741项,建筑面积537.3万平方米;完成消防设计审查、消防竣工验收工作承接,备案检查消防设计审查项目147项,全州勘察设计企业实现产值4.8亿元。深入开展建筑能耗双控工作,在建工程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绿色建筑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51.68%,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62.4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处

4.大理白族自治州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州住建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18人,其中: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20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0.34万元,占总收入的91.88%;上级补助收入260万元,占总收入的8.12%;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0.00万元,占总收入的8.12%。较2018年度收入4373.39万元减少1173.05万元,下降26.82%,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预算项目减少、20193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人员、经费、项目对应划转、州风景处机构撤销人员流转等原因。

收入类结构分析图:

收入结构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22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7.34万元,占总支出的77.35%;项目支出731.20万元,占总支出的22.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支出3228.54万元,较2018年度支出3973.11万元减少744.57万元,下降18.74%,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预算项目减少、20193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人员、经费、项目对应划转、州风景处机构撤销人员流转等原因。

费用(按科目)分析图:

费用按科目分析

费用(按经济性质)分析图:

费用按经济性质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22.95万元,增长124.71%,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较2018年度有大幅增加,导致全年日常支出大幅提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1.20万元。与2018年度1144.54万元相比,减少413.34万元下降36.11%减少主要原因为规划职能划转,项目经费对应划转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防事业建设经费30万元、人居环境提升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省级示范村(省级统贷资金)利息353.20万元,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综合执法经费5万元。截止201912月,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项目资金绩效充分发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5%。与上年3916.58万元减少986.71万元,下降25.19%,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预算项目减少、20193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人员、经费、项目对应划转,州风景处机构撤销人员流转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2013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2030603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事业建设中的人防指挥信息、通信警报维护管理、应急演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和职工购房补贴。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217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6%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履行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农危改、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城乡社区规划、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等职责日常办公、差旅、会议、培训等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37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1%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支出,履行职责所需日常办公、差旅、会议、培训等支出;

212010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14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41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7%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等支出;

20120601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52.4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5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0%主要用于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省级示范村(省级统贷资金利息),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35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6%主要用于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省级示范村(省级统贷资金利息)

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84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万元,完成预算的8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22万元,完成预算的5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预算的21.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74万元,下降27.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58万元,下降4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5.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93月政府机构改革,规划职能整体划转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减少20人。20199月,州风景原理管理处机构撤销,原有人员划转至州级其他部门,人员建设9人,支出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2万元,占58.90%;公务接待费支出5.49万元,占21.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局机关机要通信车、州人防机动指挥所车辆以及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农危改、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等职责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包括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及相关省级部门,省级相关工作督查组、巡查组、县住建、规划、人防部门工作人员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99万元,增长133.04%,主要原因是全州住房保障、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和挂钩扶贫)、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厕所革命、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管理、人居环境提升、洱海保护、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任务艰巨,人员差旅、车辆运行等经费支出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会议经费、培训、人员差旅、水电、物业管理、劳务、印刷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384.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21万元,固定资产751.2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17.39万元,无形资产25.3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9.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30.4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83.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44.3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25平方米,账面原值14.7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1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84.10

120.21

751.20

291.70

238.81

220.69

70

1417.39

25.3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0000633301111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20200730112144675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