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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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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州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全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全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民政局、州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州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州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州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精准推进医保扶贫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按照中央和省、州的部署,保持医保扶贫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全州贫困退出工作前后有序衔接,不走偏、不走样,不反复、不折腾。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推进医保扶贫各项举措落实落地,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100%覆盖。优化“一站式”结算服务,整合基本医保或大病保险结算系统,实现州内、省内“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结算。

2.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待遇保障清单制度。着眼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编制医疗保障发展“十四五”工作规划。修订完善《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工作。实施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障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一轮招标工作。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落实,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工作,将慢性病门诊开药扩大至定点零售药店。

3.持续筑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安全防线。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构建第三方参与基金监管、协议监管、行政监管和多部门联合监管四层监管构架多层次基金监管体系,提升行政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做实奖励制度。主动曝光已查实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

4.扎实推进医保重点改革攻坚。贯彻落实国家2019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各项政策要求,根据授权,及时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支付,特别是癌症等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及儿童医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让更多的患者受益。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全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工作,稳妥推进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在总结祥云县医共体打包付费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措施,逐步在全州范围内推广。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统一的DRGs权重测算、病种分组、费率确定、付费标准、付费方式、付费范围、结算流程、费用支付与考核等方面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增加临床路径的有效应用,进一步激发医院主动控费的内生动力。贯彻落实“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办法及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探索制定医疗机构处方与医药机构信息共享的措施。按照省医保局的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建立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国家“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扩大集中采购药品范围。全面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加快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做好相关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相关工作。加快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集中采购试点落地见效,不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集中采购范围。

5.全面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建设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要求和“数字云南”“数字大理”建设总体部署,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按照省医保局规划,积极融入建设“一体化”医疗保障管理经办业务云平台、“阳光医保百事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智慧医保”大数据分析平台,创新”区块链+医保”应用基础平台“四大平台”,支撑全州医疗保障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发展。精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间,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转变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切实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扎实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简化备案流程、经办流程,加快推广电话、网络、APP等线上手段运用,推动异地就医联审互查和智能监控,合理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对党要忠、标准要高、制度要严、措施要硬、工作要实、自身要清”的医疗保障干部队伍,塑造医疗保障系统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和大理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8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9.2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对比收入决算数增加100%,因为大理州医疗保障局2019年成立无上年决算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7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74万元,占总支出的47.32%;项目支出723.38万元,占总支出的52.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决算数增加100%,因为大理州医疗保障局2019年成立无上年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
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2019年大理州医疗保障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
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3.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2019年大理州医疗保障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0%2019年大理州医疗保障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9%。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574.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75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68.0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17万元,行政运行145.44万元,其他卫生和健康支出13.84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支付胡晓丽购房补贴3.50万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78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8万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大理州医疗保障局新成立无上年决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12县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以及省内各州市医疗保障局等单位的工作对接和调研考察时支付的公务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9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60.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大理州医疗保障局于20193月成立,无上年决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71.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9.84万元,固定资产21.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1.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9.8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1.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371.72

349.84

21.88

0

0

0

21.88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0002450001111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表202007310117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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