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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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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中国致公党由华侨社团美洲致公总堂发起,于1925年10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建党以来,致公党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维护华侨的正当权益而奋斗。由于时局变化和组织发展的需要,致公党总部经历三次变迁,历经香港、广州,1952年落户北京。此后,致公党努力实践参政议政的使命,同中国共产党一起,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努力。

作为参政党,致公党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等,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具有“侨”“海”特色的政党,致公党维护本党党员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以及海外侨胞的正当利益,积极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积极开展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和出国留学人员的联谊活动,广交朋友,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并积极做好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和引进工作;积极开展对外友好民间交往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努力促进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致公党充分发挥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海外联谊工作。通过互访及其他形式的交流,广交朋友,增进友谊,致公党还协助引进海外资金和捐款,支持国内公益事业,其中包括建医院、办学校、扶贫及赈灾等活动,同时积极为海外华侨华人、国际友人和机构来华投资、创办公益提供协助。目前,中国致公党与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洪门社团在内的海外社团及人士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致公党成立至今,已召开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陈其尤、黄鼎臣、董寅初、罗豪才。现任主席万钢,常务副主席蒋作君。目前,致公党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组织。现有党员4万余人。

2008年12月,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张云江(专职)、舒东清(兼职)、张洪英(兼职)三位同志当选为副主委(主委暂缺);2014年2月,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二届委员会,董文浩(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处长)当选主任委员,罗金洪当选专职副主任委员,张洪英(大理地方病防治所主任医师)、李军(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当选兼职副主任委员。目前,致公党大理州委下设三个支部,各支部的工作已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州委会共有党员135名,党员平均年龄52岁,中上层人士共计107名,占总数的79.26% ;有侨海关系党员共计57名,占总数的42.22%。党员中担任州级政协委员的有3名,其中常委1名;担任市县级政协委员的有9名,其中常委1名;担任大理州人大代表的有1名。

根据《三定方案》,我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思想建设,做好思想宣传工作。组织和引导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学习本党的历史和章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独立自主地处理内部事务。

2.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的工作规定,把组织建设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成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后备人才培养、推荐和考察工作,不断提高党派组织的整体素质。

3.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本党派的性质任务要求,把制度建设与加强作风建设和建立各项工作机制结合起来,达到参政党各项制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4.紧密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本党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团结全体党员和所联系的归侨、侨眷以及海外侨胞,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繁荣富强而努力。

5.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基本职能,深入开展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

6.支持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挥优势和特长,组织党员积极开展做好社会服务。

7.根据致公党云南省委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结合致公党大理州委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活动。

8.关心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向上级组织和部门反映所联系的归侨、侨眷以及海外侨胞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

9.执行和维护致公党的纪律,讨论对党员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10.完成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和上级组织要求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筑牢多党合作思想政治基础

我州委会团结带领全州广大致公党员,紧紧围绕形势和大局推进政治学习,多形式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加强对民主党派党建工作的思考和研究,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1)重大理论和政策学习全面推进。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全州致公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3月4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云南省委十届五次全会、中共大理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致公党中央十五届二次中常会、致公党云南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抓实抓细党务工作和参政履职各项重点工作。

(2)“五一口号”庆祝活动深入开展。以庆祝“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为契机,弘扬优良传统,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开展了庆祝“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征文活动、“重走红军路,弘扬长征精神”红色传承教育活动、“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座谈会等活动,参与举办了州级各民主党派“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文艺演出和书画展。州委会负责同志和党员积极参加省州庆祝中共中央“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座谈会。系列庆祝活动广泛开展,进一步深化了全州致公党员对“五一口号”重大意义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认识,增强了全州致公党员坚持好、维护好、完善好多党合作制度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3)党史和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加强。重视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加强对致公党史和多党合作历史的研究,积极探索参政规律、总结议政经验。州委会负责同志和机关干部勤于思考、主动钻研,形成了《新时代民主党派参与脱贫攻坚路径研究》《“五一口号”给予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启示》《民主党派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初探》《加强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思考》《人民政协实施远程协商民主初探》等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其中,《“五一口号”给予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启示》获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参政党建设研究中心举办的“庆祝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征文活动三等奖;《“五一口号”与新时代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研究》获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举办的“同心圆梦彩云南·庆祝‘五一口号’发布七十周年”征文活动三等奖。

2.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提升参政履职水平和成效

我州委会紧扣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三大基本职能,着力提升能力、破解难题、完善机制,参政党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参政履职成效显著。

(1)抓好参政议政重点工作。在年初召开的州、市政协会议上,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洱海保护治理、脱贫攻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议题积极议政、踊跃建言,共提交集体提案32件、委员提案8件。上年度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抓实农村移风易俗、客事从简工作的提案》《关于加强我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提案》等4件集体提案和《关于大力推进大理市旅游扶贫工作的提案》《关于对旅游市场顽疾整治的提案》等3件委员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在州政协“两院”报告协商会上,我州委会负责同志代表民主党派界别作了《关于加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建议》的大会发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完成了《关于全州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开展了“致公·剑川白曲文化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调研,受邀参加了致公党中央社会服务部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和州政协新时代推进大理政协履职能力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界别群众和基层群众听取意见,报送了社情民意信息《农村旱厕改造要与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同步进行》。

(2)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民主监督意识和能力,按照“讲原则、讲真话、讲方法、讲团结”方针,注重在工作中、调研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监督性意见。州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参加了大理州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会、大理州检察院“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州政协对州招商合作局民主评议工作调研活动等会议和活动。11月,1名机关干部参与了大理市脱贫攻坚2018年度贫困退出考核工作。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党员,认真履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职责。担任各级各类特约人员的党员,认真参加有关监督工作,充分履行了民主监督职责。

 (3)积极参与各类协商活动。以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为主要形式和主要渠道,真诚协商、务实协商,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努力在会协商、善议政上取得实效。州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先后参加了中共大理州委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会、大理州人民政府召开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协商活动,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多个建议得到了重视和采纳。

3.聚焦聚力脱贫攻坚,拓展社会服务广度和深度

我州委会始终按照致公党中央“尽力而行、量力而为”的社会服务精神,务实高效推进社会服务工作。全州脱贫攻坚战打响后,迅速将社会服务重心转移到脱贫攻坚上来,主动作为、求真务实,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1)提高政治站位,定点扶贫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做好驻村队员的调整选派,配合县、乡、村和工作队加强驻村干部的管理。定期研究部署挂钩帮扶工作,邀请挂钩村“两委”班子到下关召开专题座谈会,帮助挂钩村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划拨工作经费1万元,为挂钩村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财产人身组合保险700元,为95名贫困群众购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2735元。二是落实“转走访”任务,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机关干部集中进村入户走访6次,及时完成“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排查工作,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转作风、大调研、遍访贫困户”活动。开展春节和“六一”儿童节走访慰问活动,向7户结对挂钩贫困户送出慰问金1400元,向石竹村幼儿园交付致公党深圳市委爱心人士捐赠的儿童服装13套。三是关注农村教育事业,改善挂钩村办学条件。在致公党上海市徐汇区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向石竹村农家书屋捐赠了图书619册、期刊杂志120捆,为石竹村幼儿园购置了价值6477元的室外运动地垫23箱,并争取到上海嘉宏教育控股集团爱心人士1.2万元捐赠款项,用于石竹村幼儿园教师工资发放补助。四是助推电商扶贫,打造“绿色食品牌”。在我州委会与致公党上海市徐汇区委的共同努力下,今年4月,“漾濞县富恒乡致公爱心采买生态产品展示中心”“漾濞县富恒乡互联网精准扶贫办公室”揭牌成立;今年5月,由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生土货互联网平台共同主办的明星互动养生美食扶贫节目《远山深处的美食》顺利开播,有效提升了漾濞核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五是开展消费扶贫,带动脱贫增收。组织实施“致公爱心采买活动”,号召广大致公党党员以消费扶贫的方式,积极认购挂钩村的核桃、土鸡等土特产品,让贫困户靠劳动增收、有尊严脱贫。来自大理、宁波、上海等地的致公党员全年累计向石竹村贫困群众认购了价值10.88万元的各类土特产品。

(2)争取各方资源,打造社会服务品牌。一是实施“致公山区园丁工程”。“致公山区园丁工程”是我州委会与致公党珠海市委于2014年联合发起的山区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今年5月,我州委会与致公党珠海市委会联合实施第3期“致公山区园丁工程”教师培训项目,选派了2名来自大理州富恒乡的一线教师赴珠海参加了为期10天的跟岗教研活动。二是发放“致福助侨奖学金”。8月30日,2018年度“致福助侨奖学金”发放仪式在巍山县永建镇举行,致公党中央社会服务部部长李万通、致公党云南省委秘书长杨萍出席仪式。仪式共向14名学生发放奖学金7万元。2014年至今,由致公党中央社会服务部、致福慈善基金会出资的“致福助侨奖学金计划”已累计发放奖学金30万元,资助我州归侨侨眷学生67名。三是开展“致公·思源”支教活动。2016年7月,我州委会与上海交大思源公益志愿者团队对接,积极探索“民主党派+公益组织”社会服务模式,在漾濞县富恒乡启动了“致公·思源”支教项目。今年8月1日至15日,上海交大思源公益志愿者团队赴富恒乡六五河完小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第三期暑期支教活动。四是加强致公组织“沪滇合作”。为响应中共浦东新区区委号召,积极参与沪滇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10月下旬,我州委会与致公党浦东区委组成调研组,赴剑川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及相关社会服务活动。期间,致公党浦东区委向剑川县捐赠了援建甸南镇扶贫花椒基地资金20万元。五是开展精准扶贫系列帮扶活动。12月上旬,在我州委会的积极协调下,致公党南通市委向富恒乡27名贫困学子捐赠精准扶贫爱心助学金2.7万元,向富恒乡六五河小学、石竹村幼儿园捐赠价值3万元的羽绒服100套,并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知识讲座、“法商知识进乡镇”专题讲座、“文化艺术进校园”公开课等活动;致公党宁波市委向富恒乡捐赠了价值2.25万元的计算机6台。

4.对标参政党建设新要求,推动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参政党要有新面貌、新作为。今年以来,我州委会始终将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努力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1)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经得起风浪、经得住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在工作中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讲团结,形成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工作氛围。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致公党中央第十三期参政议政干部培训班、大理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致公党中央理论学习研讨会、大理干部讲坛、大理州党外代表人士示范培训班、致公党云南省委参政议政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注重后备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的培养,为后备干部创造和争取各类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的机会,1名机关干部被抽调到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业务轮训。

(2)抓好组织发展和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始终以《中国致公党章程》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致公党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高质量的履职成果”为目标导向,有序发展党员,持续优化队伍结构,稳步推进组织建设工作。截止2018年11月底,共有党员135名,党员平均年龄51岁,中上层人士共计107名,占总数的79.26%;归侨、侨眷和其他有海外关系人士共计58名,占总数的43%。印发《支部工作手册》,与各支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支部工作进行留痕管理和量化考核。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致公党组织管理系统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老党员节日走访慰问活动。

(3)以新旧媒体融合发展理念推进党派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新旧媒体融合发展宣传机制,拓展对外宣传渠道,讲好致公故事,树立良好形象。举办致公党大理州委思想宣传工作培训会,邀请了《云南政协报》资深记者进行专题授课,有效提升了机关干部和党员的新闻宣传业务工作能力。共有40余篇稿件被致公党中央、致公党云南省委,大理州政协、中共大理州委统战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采编,多篇稿件被《云南政协报》《大理日报》《大理政协》等纸媒刊载。与致公党云南省委宣传处合办的“云南致公”微信公众号“苍洱之声”栏目,稿件数量多、质量高,成为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

(4)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为目标,高要求、高标准抓工作质量和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办文、办会、办事效率。严格执行机关例会制度,规范考勤管理,杜绝庸懒散状态,树立了良好的机关“窗口形象”。认真抓好“三清洁”挂钩工作,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做好保密工作、老干部工作、档案管理、电子政务系统管理等工作。1名机关干部被评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个人。

5.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民主党派了解太少、认识不到位,对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派活动支持不够,民主党派党员“请假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党员队伍结构仍待优化,中上层人士和有“侨”“海”关系的党员占比偏低;三是部分党员参政意识不强、议政能力不足,参政议政骨干队伍建设需要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自定编制4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3万元,占总收入的94.7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的5.23%。

1.收入决算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8年实际收入95.63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6.10万元增加20%。主要是2018年增加州政协拨款3.00万元,致公党云南省委下拨调研工作经费1万元,以及年度内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2.收入决算与上年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总收入:9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3万元,占总收入的94.77%;其他收入:5万元,(其中大理州委统战部拨入调研费4万元,致公党云南省委补助调研经费1万元),占总收入的5.22%。2018年总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7.20万元,增加8.14%。增加原因主要为2018年度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州政协统筹追加调研经费,以及致公党云南省委补助年度调研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3万元,占总支出的85.02%;项目支出13.68万元,占总支出的14.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1.支出决算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8年度实际支出77.63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98万元。预决算差异为11.78万元,增加14.8%,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财政拨款中社会保障经费、医疗卫生经费以及民主党派专项工作经费拨款预决算均一致。决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职工工资调整以及扶贫工作支出增加(包括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补助经费增加)。

2.支出决算与上年增减变动情况分析

2018年总支出:91.30元,其中基本支出77.63元,项目支出13.68元。与2017年度相比,总支出增加1.42万元,增幅1.6%,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度内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以及扶贫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63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73.42万元对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了 4.21 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工资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4%,人均公用经费约1.2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为了保障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下属各基层支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8万元。与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行政工作任务和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民主监督等工作目标的项目支出16.46万元相比,减少2.78万元,减幅为16.89%。主要原因为根据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2018年用于民主党派专项事务的调研经费、接待经费都有不同程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2万元相比,增加7.21万元,增幅8.64%,主要原因为由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日常机关工作经费(年内外出会议增多,差旅费增加)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奖金以及日常维持机关运转的各项基本支出,包括财政拨款专项用于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职能工作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度预算根据往年接待情况进行预估,但2018年度内到访的省内外兄弟组织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都减少,所以接待费用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7万元,下降38.8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38.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内较往年到访调研考察的省内外兄弟组织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省内外兄弟组织赴大理开展参政议政、自身建设等相关调研,及社会服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接待致公党上海市浦东区委到大理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暨扶贫项目援建经费0.12万元,接待人数16人;接待致公党云南省委一行到大理调研机关建设情况,列支接待经费0.057万元,接待人数8人;接待致公党南通市委会一行到大理开展精准扶贫爱心捐赠及项目考察活动,接待经费0.70万元,接待人数14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万元,与上年的经费支出8.10万元对比,减少了3.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内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次数较多,且2018年度未安排省外调研考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的支出(包括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差旅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议、培训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2.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2万元,固定资产7.85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减)累计摊销0.00万元,其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956万元,新增固定资产0.84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2.48

4.62

7.85

0.00

0.00

0.00

7.8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如下:2018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因上级未批复,因此为空。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减少固定资产5项,其中2项为2017年度申请处置,但因资产报废批复跨年及会计账务处理等原因,资产减少情况在2018年度内反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民主党派专项事务经费:用于民主党派开展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民主监督等职能工作的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90000175201111

中国致公党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表2019080706420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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