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弥渡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2号)文件通知,现将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支出科目列入“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支出相关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升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和《大理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大办通〔2016〕44号)要求,支持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此次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
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尽快将资金下达到乡镇和县级实施部门,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大理州财政局
2018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