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依托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大理州在云南省率先启动并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以洱海保护和绿色发展统揽大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奋力作好美丽大理“水文章”,加速绘就幸福河湖新画卷。大理州国、省控断面无劣Ⅴ类水体,河湖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正逐步改善。2025年3月19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对洱海近两年出现海菜花,水质保持优良水体,给予了肯定。
一、制度筑基:织密责任网格,构建治水体系。一是实现“七率先”,树考评标杆。在云南省率先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组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上线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第三方评价、开展河湖长述职考评,建立“三维度”考评机制。第三方评价机制于2020年斩获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殊荣。二是延伸“四级链”,拓覆盖维度。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州、县(市)两级督察体系,增设“组级河长”、“岸线段长”、“沟渠长”,将河湖长制延伸至最后一米,实现河湖库渠“全覆盖”。大理州水务局获评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大理市1名河长获全国优秀河湖长,宾川县1名干部获全国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三是构建“4332”,强制度矩阵。制定出台州级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述职考评等4项制度,部门联合执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办等3项办法,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等3项工作规则,河长巡河、问责等2个细则,构建大理州河湖长制“4332”制度体系。四是联动“四机制”,聚协同合力。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校长”“河湖长+水文监测”等协作机制,并与相邻6个州(市)签订跨界河湖协调联动协议,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凝聚联动治水合力。1个案例入选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5所学校“河湖长+校长”活动、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2件“清四乱”案例、1件非法采砂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二、系统攻坚:精绘洱海画卷,探索治湖路径。一是坚持全民治湖。省委主要领导担任洱海省级湖长,省政府每年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洱海保护治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洱海州级湖长,实行“双湖长制”。组建“洱海保护与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设立为“洱海保护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河湖保洁员苏万青获评全国“巾帼河湖卫士”,畜禽粪便收集员李春喜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评全国劳动模范。二是坚持科学治湖。突出科技赋能,高标准建设中国·大理洱海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科研基地,组建由院士领衔、权威专家参加的专家团队,依托洱海湖泊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洱海流域绿色发展研究院、洱海“科技小院”等平台,持续深化科技攻关。建成覆盖洱海流域“天空地水”一体化感知的数字洱海监管服务平台,获评数字中国建设典型案例。三是坚持系统治湖。统筹推进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相继组织实施“七大行动”“八大攻坚战”“六个两年行动”和“九个三年精准提升行动”,推动洱海保护不断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顺丰洱海”模式入选成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大典型模式、“无废城市”九大创新典型模式,洱海保护治理实践入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4)》。四是坚持依法治湖。5次修订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严格实施“三区”管控,细化制定配套办法,构建科学严密、系统完善、因地制宜、富有特色的洱海保护法规体系。
三、典范引领:打造幸福样板,书写生态答卷。一是三级联创,美丽河湖“出镜”。系统推进水安全、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建设,建设县级美丽河湖140件,州级美丽河湖120件,省级美丽河湖30件。二是三年攻坚,绿美河湖“出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建设认定绿美河湖81件,其中草海、剑湖、黑惠江(沙溪段)等7件河湖库获评全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三是双核引领,幸福河湖“出彩”。洱源茈碧湖成为全省首个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已建成开放并通过水利部评估,在洱海源头了绘就一幅碧水蓝天、鸟语花香、城水相生、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画卷。剑川剑湖上榜全国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清单,成为全省第二个幸福河湖项目。四是多维宣传,生态品牌“出圈”。4部作品在全国“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等活动获奖,连续举办四届“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洱海)论坛”,洱海、茈碧湖等多次上镜央视及各大主流媒体。(州水务局周健,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李昱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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