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施燕飞
鹤庆县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在优化民生服务中擦亮民政为民底色,用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用心开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顾好“一老”托起幸福“夕阳红”
围绕“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3项民生实事项目,鹤庆县民政局精心制定并实施《鹤庆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县打造了4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个残疾人托养和养老服务中心、3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年幸福食堂、21个农村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农村养老互助站、40个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及老年活动室,54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全面落实养老福利政策,为全县6645名年满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353.44万元,为全县549名年满80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发放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28.1万元。
管好“一小”让“朝阳”更蓬勃
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了1个未成年保护中心、9个未成年保护工作站、10个标准化儿童之家,在全县9个乡镇、117个村(社区)分别设置了9名儿童督导员、117名儿童主任。强化落实“阳光幸福结对”帮扶关爱制度,发动962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064名留守儿童,分类逐人建立基本信息台账,确定了帮扶关爱力量和走访探视人员。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保障水平,2024年7月起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1350元/人/月,每人每月提标60元,截至目前,共发放生活补助资金78.88万元。
多措并举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
建立健全鹤庆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政统筹、民政牵头、部门联动、街镇同抓、社会参与”的“五位一体”工作架构。创新“网格覆盖+数据比对+双线联动”工作方法,社会救助对象和易返贫致贫对象的监测预警得到进一步加强,错保、漏保、死亡保等现象得到有效杜绝。全县预警信息排查和定期入户核查2.7万人次,新纳入低保、特困912人,实施临时救助2615人次,动态调整退出662人。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城镇低保户290户、345人发放保障金162.72万元,为农村低保户5859户、10569人发放保障金3704.84万元,为特困供养人员965人发放保障金1110.59万元,为5623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04万元,为261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12.5万元。
多元服务为婚姻管理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完成77551条婚姻档案信息补录工作,扫描婚姻档案电子化入库27000多条,1970年至今登记的居民可在婚姻登记窗口享受档案查询“一站式服务”。严格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为前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供必要心理支持和调解服务,227对前来离婚的当事人经过“冷静期”重新回归家庭。倡导文明婚俗,举办“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爱在七彩云南”倡导文明新风集体婚礼,16对新人参加。
规范管理助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常态化监管全县89家社会组织,组织86家进行年检,积极开展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完成27家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回头看”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加就业服务活动,推动社会组织招聘高校毕业生43人。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云南阳光社区发展中心与鹤庆县民政局、鹤庆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了助力乡村振兴县结对帮扶协议,开展一个鸡蛋项目、清洁小手项目、爱助事实孤儿项目,投入帮扶资金23.1万元。
惠民殡葬为群众“身后事”减负
持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科学提出节地生态公墓建设新思路,以建设鹤庆县第三批火葬区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契机,新建73个农村节地生态公墓(点),建成墓穴4415个;火葬区扩增至80个村、社区,覆盖人口21万人,占全县人口数的80%,火葬区实现100%火化、100%入公墓集中安葬,殡葬改革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倡导绿色文明殡葬新风尚,组织殡葬改革业务骨干深入9个乡镇开展殡葬改革政策知识专题培训9场次,有力提升了乡村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知识水平,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严格按照《鹤庆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累计发放殡葬补贴1801.9万元,惠及348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