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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执法监督小组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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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 来源: 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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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应急管理执法监督效能,大理市应急管理局正式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小组,通过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全面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量,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执法监督小组由大理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及业务骨干组成,重点围绕六大职责开展监督工作。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建立动态检查机制,对执法主体资格、程序规范、裁量基准等进行全链条审查;建立案卷季度评查制度,通过交叉互评、专家复审等方式,重点核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文书制作质量;实行重大案件“双审制”,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需经监督小组集体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实施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工程,每季度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模拟执法实训和法律法规学习测试;搭建跨部门协作平台,与司法、检察机关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执法过错责任倒查机制,对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

为确保监督实效,大理市应急管理局同步出台四项工作机制:建立“执法监督台账”制度,对发现问题实行编号管理、限期整改;推行“监督建议书”制度,对系统性风险发出预警提示;开设“执法监督直通车”通道,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执法行为的异议申请;实施“执法能力星级评定”,将考评结果与干部晋升、评优挂钩。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成立执法监督小组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新机制将重点破解选择性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通过构建“事前标准制定、事中流程管控、事后评估问责”的闭环体系,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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