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列表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大理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简报(第9期)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
  • 来源: 大理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大理州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六)

4月13日11时59分,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州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8件,涉及大理市等5个县(市),大理市4件、鹤庆县1件、祥云县1件、南涧县1件、弥渡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类,涉及生态3件、土壤3件、大气1件、噪音1件、水1件,其中有1件同时涉及生态和土壤。州政府第一时间将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转办我州的第七批8件生态环境问题全部交由大理市、鹤庆县、祥云县、南涧县、弥渡县和州级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截至4月13日,共收到转办件44件,涉及9个县(市),大理市26件、鹤庆县6件、祥云县3件、漾濞县2件、永平县2件、南涧县2件、剑川县1件、巍山县1件、弥渡县1件。从转办件数量看,大理市、鹤庆县、祥云县居全州前三位,占比分别为59.1%、13.6%、6.8%。全州转办件涉及的污染类型以生态、土壤和大气为主,其中生态28件、土壤7件、大气6件、噪音4件、水3件、其他污染3件,有2件同时涉及生态和大气、2件同时涉及大气和噪音、2件同时涉及生态和土壤、1件同时涉及大气和水。现已办结6件,其他按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