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冻》(GB192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19295-2021)、《云腿月饼》(DBS53/00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抽检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污染物限量(铅(以Pb计)、镉(以Cd计))、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农药残留(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毒死蜱、多菌灵)、兽药残留(培氟沙星、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禁用物质(孔雀石绿)、黄曲霉毒素B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常规理化指标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115批次,合格113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大肠菌群。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产品,大理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9月27日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9月27日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年9月27日附件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年9月27日
3.食品抽检科普小知识附件3 食品抽检科普小知识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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