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理州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大政办发〔2024〕37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22〕7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加快构建内畅外联现代流通网络,加快形成“一市场、两体系、三支撑”现代流通发展架构,提高大理州重要能源产品和农产品农资流通效率,着力推动大理州清洁载能产业和现代农业振兴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以能源产品为主、农产品农资为辅的西部绿色电力能源枢纽、滇西油气资源保障基地、滇西煤炭流通储备基地、全国清洁载能产业基地和国家级农产品流通基地,到2025年大理州绿色电力、油气、煤炭和高原特色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基本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和国内主要消费市场的商品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油气、煤炭和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绿色电力枢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清洁载能产业全面实现全链条集群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
从优化商品资源要素流通环境、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清洁载能产业集群、建强现代物流业服务体系、提升交通运输体系承载能力、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7个方面明确了大理支点城市建设重点任务。
四、工作要求
明确三大工作要求。一是完善组织保障。成立大理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流通支点城市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加强土地、资金、政策要素保障;三是突出监督管理,完善统计监督,加强评估审查,定期开展流通支点城市建设进度评估并形成大理州流通支点城市建设进展自评报告,推进项目管理,实施进度管理,确保规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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