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理州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大理州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大理州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3月27日至4月10日(10个工作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一)电子邮箱:dlznyjnjk@126.com
(二)电话及传真:0872-2316460
(三)信函邮寄地址:大理州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邮政编码:671000)。
提交意见请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大理州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大理州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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