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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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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环发〔201988号),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弥渡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

负责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弥渡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评价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规划执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落实弥渡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弥渡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授权,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负责执法监测工作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组织协调开展弥渡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追究。

组织开展弥渡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在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下,开展联动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完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和弥渡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所属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教育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股(监测与法规股)、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我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的重大转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统筹、压实责任、加强调度,深入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要贯彻落实《弥渡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各项工作,集中力量推进礼社江、毗雄河流域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攻坚工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努力打造山清水秀、溪流潺潺的自然“小河淌水”。

⑴切实履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筹备召开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会议,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调度。

⑵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落实目标,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细颗粒物(PM2.5)浓度平均值达州下达目标要求。二是强化监测,及时预警。实时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监控,根据预报预判情况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三是加强应急,守牢底线。当出现污染天气时,对照《弥渡县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防控污染;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促水泥、砖瓦等重点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最大限度控制污染天气发生,杜绝重度污染天气出现,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四是全力实施好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立足露天垃圾、秸秆焚烧突出,扬尘管控难、大气扩散条件制约等难点问题,切实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露天垃圾秸秆禁烧、施工场地落实“六个百分百”等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五是以塑料加工、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等为重点,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六是积极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挖减排潜力,做好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核算减排,确保完成“十四五”减排任务。七是抓实“双碳”目标落实。以《大理州低碳“十四五”规划》为指导,以水泥行业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八是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九是全面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放射源安全隐患。

⑶持续深入打好水质保卫战。一是落实目标,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2025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综合评价达Ш类水质,达标率100%。二是强化监测,及时预警。加强国控、省控断面水质预警和分析研判,加密监测管控,预判水质变化情况,排查分析水质超标原因,及时通报水质情况。三是持续抓好《毗雄河弥渡县出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常态化开展礼社江干流、毗雄河流域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交办乡镇和相关部门,定期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向县政府、州生态环境局上报整改工作情况,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四是根据《弥渡县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及省州要求,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督促责任主体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并按时完成省级系统和国家系统的数据录入提交工作。五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完成保邑水库及4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批工作;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及环境管理状况;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管控水平;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有效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六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争取毗雄河水功能区调整论证工作获得省级批复。七是加强对云南弥渡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管工作,每季度调度园区内涉水企业相关信息,并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八是按照省州要求,完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整改、调度、上报工作。

⑷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二是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信息沟通,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和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目标。三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巩固排查整治成效;开展尾矿库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汛期污染隐患排查,遏制重金属污染。四是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配合省、州完善地下水环境信息数据库建设。五是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实施《弥渡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按照“生态型、资源化、低成本、可持续、强管理、主维护、树典型、做示范”的思路,以整县推进试点项目为统领,多方整合资金,采用多种模式分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六是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出现新黑新臭。

⑸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扎实做好“一废一库一重”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全过程的联合监管,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坚持项目为王,以项目工作作为解决一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总抓手。一是加大通过发改提级论证的总投资3007.75万元的《弥渡县千吨万人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总投资4732万元的《弥渡县毗雄河流域重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寅街镇、密祉镇)》,总投资18803万元的《弥渡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二是做好成熟项目总投资4728.27万元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牛街彝族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投资26119.74万元的《弥渡县坝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44892.41万元的《弥渡县坝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提级论证。三是精准包装谋划申报总投资7423.03万元的《弥渡县坝区农村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工程(弥城镇)》,总投资7374.29万元的《弥渡县坝区农村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工程(红岩镇)》,总投资8840.96万元的《弥渡县坝区农村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工程(新街镇)》及《弥渡县毗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四是快速推进《云南省弥渡县毗雄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五是尽快完成在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总投资2978.82万元的《礼社江龙树桥国控断面上游毗雄河苴力段水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1752.85万元的《桂花箐水库、蒙化箐水库、彭家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总投资647.03万元的《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及县级验收。

3.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审批管理服务效能。一是依法依规审批,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两高一低”建设项目环评审查,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五个不批”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守好底线。二是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主动帮扶,靠前服务,深入践行“六个在一线”工作法,严格落实优化环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十七条措施,深入推行“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服务,做到服务“零距离”、不间断。加强与发改、园区管委会、招商引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协作,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送法规、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利用到企业调研、现场指导、项目单位座谈会等时机,宣讲环保政策法规,引导企业严守法规,增强环保意识。三是做好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延续服务。环评审批后,及时帮助指导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州局申领排污许可证,梳理排污许可证到期企业,提前60日向排污单位发送提醒通知,指导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延续,避免无证排污。组织开展排污单位现场核查,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帮扶,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做好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帮扶持证企业按时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依法开展自行监测、规范环境管理记录台账、依法信息公开等;加大排污许可法律、政策宣讲。对县域39家持证排污单位、433家排污登记单位进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全面解读宣讲,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水平,增强排污单位依法排污意识。

4.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做好监管执法服务工作。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双随机检查工作。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双随机”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县域企业在污染物排放、环保手续办理、应急预案使用、环境监测开展、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了解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困难,指导和督促企业完成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积极帮扶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难点,依法查处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推动县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二是及时、高效完成信访举报件办理。规范化接访,信访信息按照《中共弥渡县委办公室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弥党办发﹝202171号)划定的责任进行接访。高效率处置,归属我局责任的信访事项进行会商研究处理,及时查清信访反映问题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信访反映问题处理情况及时回复信访人,高效解决人民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三是高质量完成执法大练兵工作。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参加各项竞赛活动,争取荣誉,加强自动监测运行管理,不断推进非现场监管,认真查办上级部门推送线索。做好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增加新装备运用频率、开展新领域案件查办,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和发布典型案例水平。积极参加实战练兵,主动争取参与大气监督帮扶和技能比武活动,持续在实战中淬炼执法本领。加强廉政纪律,推动执法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5.着力抓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持续做好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度月调度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加强与州生态环境局对接,修订完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在省、州方案印发后,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印发。三是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访举报件,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举一反三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助力弥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创优。

6.抓好环境监测,准确掌握环境质量。一是保质保量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继续扎实做好2025年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千吨万人”水源地、声环境质量、应急监测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同时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等重点源监测工作。此外,为确保地表水国控和省控断面、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做好水质预警监测,为更加精准及时制定和实施污染防治措施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强化质量管理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管理制度。按照数据科学准确的要求,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上报数据及时有效,上岗证考核、能力验证、飞行检查等外部核查通过率100%;完善管理体系建设。根据新版《评审准则》修订完善体系文件,借助内外部考核、飞行检查及能力验证等活动,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持续有效运行。三是精心编制各类环境监测简报。简报内容涵盖地表水、饮用水、环境空气质量、噪声等内容,并将手工和自动数据结合整理分析汇总。通过编制简报,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知晓面,供局各股室和领导决策分析。四是持续深化环境质量数据预警预报。强化监测数据审核和预警反馈机制,落实专人在线巡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对异常数据及时做好和第三方运维的沟通联系。将地表水断面和空气质量不稳定数据第一时间预警反馈给业务股室,实现局站联动,提升监测数据的实际应用效果。五是强化监测业务技术本领。逐步提高监测岗在编人员比率,2025年确保在编在岗比率达到100%,全力抓好监测队伍理论和实操的培训以及宣贯。常态化开展在岗人员定期培训、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州监测技术培训,参与率大于50%。监测人员都得到实打实的技术提升,全面提升监测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操业务能力。

7.着力推进生态环保铁军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干部队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业能力和水平,强化质量意识、标杆意识,力争在工作成效上争先创优。三是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以“清廉机关”十大行动为具体抓手,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以环境执法、资金项目、环评审批、危废管理等领域为防控重点,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四是持续深化“两个革命”和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运用,落实“三法三化”要求,注重依法行政、依法治污,推动问题和挑战有力有效解决。五是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按照“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干部队伍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管相结合,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8.做到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其他工作。加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挂钩帮扶、城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维稳、反恐、国家安全、打击非法集资、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网络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绿美建设、老干部、工青妇儿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在编公务用车1辆,执法电瓶车1辆不占用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45,188.70元,其中:本年收入5,945,188.7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5,945,188.7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79,388.70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变动,缴费工资基数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45,188.70元,其中:本年收入5,945,188.7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45,188.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79,388.70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变动,缴费工资基数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45,188.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45,188.70元,其中:基本支出5,435,188.7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09,388.70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变动,缴费工资基数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51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30,000.00元,下降20.31%,主要原因是:当年度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543.3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9,131.96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1,921.8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17,946.21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217,191.37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工作开支等支出。

6.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分局生态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污染减排、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监察执法成本性支出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正常开展支出。

7.21111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9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活动保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所需经费。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9,453.96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我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我单位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5年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弥渡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弥渡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性支出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弥渡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20,000.00元。

绩效目标: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及环境信息系统建设、运维、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年度工作计划任务,为环境保护管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提供数据支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年变好,人与环境和谐发展;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任务,保证技术评估质量和效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和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人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任务,督促成员单位完成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长效环境治理机制;完成年度环保行政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生态文明建设、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项目2:弥渡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性支出专项补助经费190,000.00元。

绩效目标:完成包括维持执法机构运转;购买、维护、更换、保障执法设备及执法系统正常运行;12369信访举报设备及系统保障;配备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执法公务用车保障;执法人员培训等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年度任务;完成包括开展执法活动所需的执法人员后勤保障;环境监测、评估、鉴定、修复;聘请辅助执法人员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活动保障业务。完成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聘请法律顾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环境信访举报和环境矛盾纠纷调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年度任务。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0,567.67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767.67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变动,缴费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待拨缴工会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4,974,858.97元,其中,流动资产1,628,335.83元,固定资产3,287,567.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58,954.6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215.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1,127.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弥渡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环发〔20198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县域环境监测、建设项目评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培训、污染减排、环境纠纷调处、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及环境信息系统建设、运维、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年度工作计划任务,为环境保护管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提供数据支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年变好,人与环境和谐发展;二是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任务,保证技术评估质量和效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三是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和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人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四是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任务,督促成员单位完成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长效环境治理机制;五是完成年度环保行政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生态文明建设、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2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20,000.00元列入2025年项目实施计划,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职能要求,在2025年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上半年完成计划的60.0%,第三季度累计完成计划的80.0%11月份累计完成计划的95.0%12月份完成项目实施,年末实现预算执行清目标。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稳步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基本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高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舒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明显进步的生态县。

第三部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90000871300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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