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0000871300900000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永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
2.负责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永平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评价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规划执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落实永平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永平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授权,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负责执法监测工作。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2.组织协调开展永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追究。
13.组织开展永平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在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下,开展联动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4.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5.完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和永平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教育股、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股、永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深化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交办件办理和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环保督察未整改完成问题,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督导责任,加强调度对接、跟踪督办,坚决、彻底地按时整改到位,形成督察整改工作闭环。健全完善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的问题主动发现机制,滚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推动问题整改成效,逐步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个领域”。
2.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心,持续提升环境质量。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按照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抓早抓小,全过程、全天候管控到位,坚决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逐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排放达标率,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建立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机制,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扎实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3.以加强项目争取为要点,提升环境基础设施。一是狠抓生态环保项目资金争取。针对我县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储备一批既能推动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又符合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尽最大努力争取中央、省级项目专项资金。二是紧盯EOD项目推进。发挥EOD项目专班作用,加强统筹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入库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入库并落地实施。三是千方百计落实项目保障。根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统筹,切实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提高资金执行率。
4.以扎实解决企业诉求为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积极响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梳理项目环评审批难点,全力做好新建项目落地前相关环评手续办理指导工作,积极对建设项目提前开展“三线一单”符合性比对分析,确保建设项目不踏”红线”。持续加大入企帮扶指导力度,深入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为企业把脉问诊,靶向开出良方,对症下药、精准帮扶,真正实现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的目的,有力助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5.以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为手段,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贯彻落实省、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各类污染源开展“双随机”日常执法,针对各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在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高人员业务水平,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开展差异化、说理式柔性执法,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和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梳理解决群众重复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执法,全力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46451.99元,其中:本年收入5746451.9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5696451.9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000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0451.99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后,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增加了其他收入5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96451.99元,其中:本年收入5696451.9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6451.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9548.01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收入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96451.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96451.99元,其中:基本支出5176451.99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00451.99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后,导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52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20000.00元,下降18.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5700.4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8316.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8793.21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7113.1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17165.23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6.“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010586.71元,主要用于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等支出。
7.“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2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支出。
8.“21111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0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成本性支出。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48777.24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6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5000.00元,增长29.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6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次,共计接待163人次。
我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5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5000.00元,增长37.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5000.00元,增长37.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维修维护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5年重点项目有3个,分别是:永平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永平分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永平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20000.00元。
绩效目标: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有效推进2024年度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行政审批、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综合办公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2:永平分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200000.00元。
绩效目标: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活动保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所需经费支出。
项目3: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50000.00元。
绩效目标:完成我县2025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相关工作。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1143.06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9656.94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5696928.85元,其中,流动资产763650.40元,固定资产4329301.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98893.47元,其他资产(长期待摊费用)5083.1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020.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3807.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永平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环发〔2019〕9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行政审批、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行政审批、污染防治、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培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州级预算安排永平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2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上级安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并完成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顺利完成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第三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0000871300900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