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2024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技师学院,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0〕282号)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地核查评估,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检情况
全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共34家,合格32家,不合格1家,2024年成立不参与年检1家(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一)年检不合格的学校需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不得招生,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结束后需将整改结果书面报业务主管部门,如无实际办学行为,请及时办理学校注销手续。
(二)年检合格的学校要严格办学,严禁违规培训、超范围培训、违规收费、无证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培训过程中要把“职业技能培训+普通话"、消防安全常识等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培训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各地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过程中,要将年检结果作为确定补贴性培训承训机构的依据之一,并对培训过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年度检查情况通报,可访问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www.dali.gov.cn)。
联系电话:2316356。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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