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
为了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州领导高度重视,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并将文件下发至县市,县市认真对照文件做好2024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州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下达及管理情况。2024年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0,708.00万元,省级资金2,946.00万元,地方资金1,495.18万元,其他资金13,244.48万元。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各县市承担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和就业工作开展、资金结余等情况,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协商一致,报请分管副州长审批后,及时下拨到各县市,做到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执行准确。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二)年度总体目标。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绩效目标随资金一并下达县市。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2024年共争取就业补助资金38,393.58万元,其中:财政安排25,149.18万元;上年结转利息及其他收入13,244.48万元。
2024年支出29,699.4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2029.9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2916.9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3340.56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42.93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732.18万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401.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30.41万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6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176.33万元,财政收回4813.24万元。
(二) 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责任机制。我州在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8〕2号、〔2024〕16号等规定管理使用。确保就业补助资金收支管理规范及使用安全,健全了就业补助资金责任机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司其职,实行就业中心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并拨付资金的两级审核制度及资金公示制度。
2.纪律规定落实到位。我州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严格遵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64号)的要求,各项支出合规合法,做到专款专用,无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无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就业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无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支出标准的问题;没有将就业补助资金用于设立“小金库”或委托理财,或违规用于部门及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以及房屋建筑物购建、租赁、交通工具购置等与落实就业政策无关的支出,各项审批程序规范严格,支出合规合法。
3.建立健全就业补助资金内控机制。为有效保证就业补助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建立健全了就业补助资金内控制度,按制度要求严格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支出标准管理使用,做到程序控制、审批公开、层层把关,手续齐全。做到了会计、出纳分设,会计与出纳逐月进行交叉对账,相互加盖确认章;银行印鉴章分人保管;审核、结算、拨付环节相分离;台帐清晰;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享受补贴单位和享受人员名单等,接受社会监督。
4.信息公开保护情况。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是加强资金管理使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保护政策对象个人信息和隐私是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9号)文件要求,全州县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在公示栏粘贴公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公开、公正、透明。在公开个人信息时,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的部分数字,未要求公开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出生日期、家庭困难情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享受补贴人员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不进行公开,确保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杜绝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维护好劳动者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使就业政策落实更规范、更安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时间内拨付下达,预算执行进度达到77.36%。
2.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有力的保障了就业目标任务完成、重点群体稳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逐步提升。
3.就业政策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大理州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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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就业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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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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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云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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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级财政主管部门 |
大理州财政局 |
州市级项目主管部门 |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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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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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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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38393.58 |
29699.4 |
7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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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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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资金 |
2,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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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资金 |
149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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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132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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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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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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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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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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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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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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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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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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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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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时间内拨付下达,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
1.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时间内拨付下达,预算执行进度7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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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目标或超过目标值30%以上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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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万人次) |
2.45 |
1.5062 |
指标值当年完成26252人次,但由于财政困难,支付15062人次,因此未完成目标。下一步加强与财政对接,加快完成支出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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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万人) |
0.45 |
0.6358 |
完成值超过30%,主要原因是完成值包括支付以前年度享受社保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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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万人) |
0.0638 |
0.1896 |
完成值超过30%,主要原因是完成值包括支付以前年度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以及基层治理专干人数包含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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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个)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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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个)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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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万人) |
0.3 |
0.4013 |
完成值超过30%,主要原因是完成值包括支付以前年度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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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万人) |
0.28 |
0.5045 |
完成值超过30%,主要原因是完成值包括支付以前年度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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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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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元/人) |
≤1200元/人 |
1347.71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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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元/人) |
单位吸纳人员,单位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 |
应缴纳的三项社保费原则上不超过社保费实际缴费额的2/3 |
415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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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三分之二 |
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三分之二 |
525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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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元/人) |
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
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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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81 |
2.8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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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以内 |
5.5%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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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
0.46 |
0.8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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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
0.45 |
0.7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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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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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起) |
0起 |
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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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就业政策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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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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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未完成目标30%,全年实际享受职业培训补贴26252人次,仅有15062人次形成支出,而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补贴资金在出,所以全年实际完成值15062人次与指标值24500人次差30%以上。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市财政国库款项不足,导致我州2024年培训补贴应付未付高达3703.91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对接,加快支出进度,将补贴及时兑付到享受对象。
(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超过目标值30%,主要原因是全年实际完成值包含支付以前年度享受社保补贴人数。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对接,做到当年资金及时兑付。
(三)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超过目标值30%,主要原因是全年实际完成值包含支付以前年度享受就业见习人数。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对接,做到当年资金及时兑付。
(四)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超过目标值30%,主要原因是全年实际完成值包含支付以前年度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对接,做到当年资金及时兑付。
(五)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超过目标值30%,主要原因是全年实际完成值包含支付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对接,做到当年资金及时兑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我州将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查找制约工作开展的原因,对症下药,适时调整措施,加快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绩效自评结果将与我中心财政决算报表一同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就业补助资金内控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根据大财社〔2018〕13号文件规定,2018年6月30日前财政专户销户后,下拨的资金拨往零余额账户,而零余额账户长期受当地财政国库存量资金不足的影响,年中、年末产生大量应付未付款项。另外,财政还根据存量资金管理规定,收回超期资金。
(三)就业补助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后,按规定优先使用当年资金,前期结余得不到统筹使用被收回。
(四)就业经办机构缺乏必要的专项经费,影响工作的开展。
六、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孔婷,0872-2173116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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