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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5-00086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理州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档案专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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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57号)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202057号)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州2025年档案专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57

二、申报范围和对象

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全州各级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需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单位空岗情况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符合国家、省放宽评聘条件或不占岗位申报聘用职称等政策规定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推荐申报评审。

)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云南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20227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三)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2016150)有关规定执行。

)确保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有效衔接。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4),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可直接按对应专业职称资格进行申报。

)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档案专业的职称申报评审。

)同级职称转评申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为档案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档案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七)对参与政府重点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重点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

(八)申报人从业年限及履职年限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事关系合同(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申报人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认定。

四、申报程序

(一)州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

(三)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根据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在州市场监管局注册的非公企业,由大理市进行推荐。县(市)对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承担兜底责任,履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职责。

中央和省属驻大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须由中央和省属驻大理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评审。

(五)申报县(市)已开展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当地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县(市)未开展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评审。

五、推荐审核程序

(一)申报人诚信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制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凡是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

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职责。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每一页复印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当天不计入公示期)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审核推荐意见“基层意见”栏:单位空岗情况(如不需占岗推荐,说明情况)、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公示情况、申报人廉洁情况(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提供,由申报人主管部门出具)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审核意见不明确、内容不完整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四)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职责。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负审核把关责任,重点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规不规范”。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五)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职责。行业主管部门(档案主管部门,主要针对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并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栏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县(市)档案局公章。

、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11份,填好并粘贴于材料袋封面。

(二)《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21份(A3纸打印,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附件31份(A3纸打印,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推荐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附件413A4面打印)。

(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513。申报人员自行下载新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按相关要求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粘贴纸质照片。其中,“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表十七”须打印为封底

(六)委托评审函(附件61份(须同时提交PDF版),仅限需要委托评审的提供。

)从事档案工作证明(附件71份。

《承诺书》(附件81份。

公示情况相关材料(附件91份。须有单位出具的公示、现场照片和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时打印1份《推荐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作为公示材料之一,经申报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后在本单位张榜或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劳务派遣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双公示材料

(十)申报人廉洁情况说明1(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供)

十一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十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十三)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及聘用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现任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及单位聘用文件(聘书、聘任约定书、聘用审核表、聘用证明等,须能体现聘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累计履职时间,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派遣协议等证明材料。

(十四)教育培训材料复印件1份。档案专业岗位基础知识培训证书(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的可不提供,若现学历为非档案专业的,须提供档案专业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云南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提供相应年度《大理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和证明材料。

十五)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101份。按照《云南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有关要求,将本人履现职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成果填写在相应表格内,并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

(十六)履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作为参与者完成的业绩、学术成果,用人单位须出具申报人何时承担何部分工作及所起作用的证明。2.承担有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班授课,提供通知、照片、信息、课件、培训签到表等证明材料。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期刊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提供期刊封面、完整名录(标识本人论文题目)、正文全文和封底。用稿通知或网页截图不能作为支撑材料。发表于国外专业期刊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须提供全文中文译文。4.独撰或合著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提供著作封面、完整目录、著作封底、申报人编(著)的重要章节和显示编写字数页面。5.科研成果提供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或结题研究报告等。6.获社会科学、科技成果奖或档案主管部门表彰等,提供荣誉证书或相关表彰奖励证明等。

(十七)蓝底1电子照片1张。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照片命名格式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中间不添加任何字符),如“张三530101*********321.jpg”。

材料规格、份数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

七、申报审核时间及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地址

(一)个人申报及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527日。

(二)各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530日。

(三)评委会组建单位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地址。申报材料202562611(工作日受理申报)8:3012:0014:0017:30送至州委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州委办公室211室,联系人:吕军,联系电话:3900931),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县(市)档案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其他事宜

(一)履职时间

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51231日,履职年限以聘用时间为准。

(二)职称证书办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要求,2025年评审通过取得的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需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三)规范个人申报行为

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并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附件下载

本通知有关附件可登录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s://www.dali.gov.cn)。

本通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2.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3.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4.推荐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6.委托评审函(模板供参考)

7.附件7:从事档案工作证明(模板供参考)

8.承诺书

9.公示情况材料(模板供参考)

10.公示情况材料(模板供参考)

11.云南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附件合集:附件1-11

       

大理州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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