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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5-0011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749425859000
  • 主题词: 法律顾问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发 〔 2025〕 8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二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和增聘第五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9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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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级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相关要求,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大政办发〔2024〕35号)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聘任第二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共计4家;增聘第五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共计2名。

一、聘任第二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

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云南展腾律师事务所、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云南孙剑飞律师事务所。

二、增聘第五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刘艳婕、杨鹤飞。

聘任第二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增聘第五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自2025年5月6日至2028年4月30日;聘期有关权利和义务,由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代表州人民政府与受聘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另行签订聘用合同约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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