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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5-00111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748904780000
  • 主题词: 安全生产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发 〔 2025〕 10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5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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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将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安委会)作为州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划入州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加挂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牌子;划入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州防灾减灾委员会、州减灾委员会、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部署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地区、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代表州政府开展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按要求组织约谈,对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指导、协调开展全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指导州级有关部门、县(市)人民政府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措施;指导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州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领导同志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全州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提出全州消防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州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的消防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审定和下达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代表州人民政府开展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考核,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巡查、全州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按要求组织约谈,对较大火灾事故频发和消防工作不力的县(市)人民政府、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指导州级有关部门、县(市)人民政府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措施;指导协调重特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完成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在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研究全州防灾减灾救灾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要制度以及防御灾害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分析研判全州自然灾害形势,指导建立全州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协调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协调解决全州防灾减灾救灾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完成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陈真永 州长

常务副主任:李 苏 常务副州长

副 主 任:鲁旭俊 副州长

杨泽亮 副州长

刘占华 副州长

余 巍 副州长

雷楚英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杨 松 副州长

管金堂 州政协副主席、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武军 州政府党组成员、州政府秘书长

姜 辉 州政府党组成员、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景朝 大理军分区副司令员

段从智 武警大理支队支队长

王跃其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曹相彬 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支队长

王以恒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褚娇艳 州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杨海鸿 州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蒋文春 州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州委“两新”工委书记

字桂荣 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州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吕卫国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编办主任

茶剑春 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副校(院)长

杨蜡峰 州委办公室副主任、州档案局局长 

罗荣发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宏伟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杨紫江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跃峰 州政府副秘书长

段朝章 州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陈 金 州政府副秘书长

蒋巧玲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陶志文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星明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虎彪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建云 州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自清海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建平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宏才 州科技局局长

张嘉杰 州公安局副局长、交管支队支队长

李 欣 州民族宗教委主任

徐润莲 州民政局局长

张建国 州司法局局长

杨越冰 州财政局局长

李 贵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利彪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文荣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建雄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仁熙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利伟 州水务局局长

       州商务局局长

杨学泉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周婵媛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洪军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肖云江 州审计局局长

杨锡彬 州外事办主任

熊冬良 州国资委主任

茶向金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世鼎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彭建华 州能源局局长

何瑞祥 州林草局局长

茶智锦 州统计局局长

杨 矗 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赵国龙 州洱管局局长

段 辰 州地震局局长

李新奇 州供销社主任

刘剑军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莉妮 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静玲 州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蒋拓东 州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常务副会长)

邓 娜 团州委书记

赵 薇 州妇联主席

李桂瑞 州科协主席

罗金洪 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田志云 州气象局局长

董 胤 州邮政管理局局长

徐 波 大理海关关长

赵大能 大理公路局局长

黄 斌 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局长

许少洋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大理分局局长

李玉龙 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大理分局局长

陈晓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执法二处处长

浦同省 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大理基地负责人

       州森林消防支队支队长

杨龙祥 州烟草专卖局局长

苏生林 州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 翔 大理机场总经理

段尚琪 大理供电局总经理

叶 娜 云南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大理站站长

高卫红 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国铁塔大理分公司总经理)

刘玉龙 中国移动大理分公司总经理

陈 豪 中国联通大理分公司总经理

王福康 中国电信大理分公司总经理

杨欣洪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建涛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继璋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春景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俊松 州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

李 伟 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副支队长

蒲 雄 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副支队长

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和政治部主任担任。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救援局,承担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支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副支队长担任。

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和政治部主任担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运行机制

(一)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二)考虑到有关工作的专业性,保留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名称和工作体系,有关专项工作可根据需要以指挥部名义开展,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完备体系优势。

1.州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如下:

总指挥:陈真永 州长

指挥长:李 苏 常务副州长

鲁旭俊 副州长(主持州防指日常工作)

副指挥长:杨跃峰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跃其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文荣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利伟 州水务局局长

王以恒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田志云 州气象局局长

曹相彬 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支队长

       州森林消防支队支队长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局长王跃其兼任。

2.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如下:

指挥长:杨泽亮 副州长

副指挥长:杨跃峰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跃其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瑞祥州林草局局长

王盛天州公安局副局长

       州森林消防支队支队长

曹相彬 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支队长

浦同省 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大理基地负责人

王建涛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林草局副局长张炳华担任。

3.州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如下:

指挥长:杨泽亮 副州长

副指挥长:刘景朝 大理军分区副司令员

陶志文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段从智 武警大理支队支队长

王跃其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文荣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段 辰 州地震局局长

曹相彬 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支队长

       州森林消防支队支队长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

4.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如下:

指挥长:刘占华 副州长

副指挥长:王以恒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建云 州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曹相彬 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支队长

杨欣洪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朱继璋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欣洪担任。

各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抄报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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