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剑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
2.负责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剑川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评价考核办法、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规划执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落实剑川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剑川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授权,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负责执法监测工作。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2.组织协调开展剑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追究。
13.组织开展剑川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在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下,开展联动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4.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5.完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和剑川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教育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股(监测与法规股)。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统筹协调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为抓手,认真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开展县域“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工作。认真谋划,全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分解任务和州级下达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各类提案和议案。
2.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PM2.5年平均浓度、空气优良率、水质达标率等关键指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持续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深入推进蓝天提升攻坚战。精确运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无人机飞行走航等措施,持续提升精准管控能力。强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污染减排,提升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水平,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二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三水统筹”,促进人水和谐。继续抓实剑湖保护治理和水质提升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强化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障体系。三是深入推进净土提升攻坚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风险防范,强化部门联动和监督指导,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深入开展企业周边污染耕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动态监管,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年度任务。
3.不折不扣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是持续狠抓上级重大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各级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时对历轮重大督察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紧盯县域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重点、难点、敏感点,切实防控辖区环境风险。二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协同全县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主动揭短、自查自纠,尽量将问题化解在当地,遏制在萌芽阶段,守好剑川生态环境底线。
4.不遗余力提升环境治理管理质效。一是大力做好审批服务。做好重点工程的环评审批提前介入服务,为本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前期环保审批服务,对优质项目创造审批条件。二是持续优化执法监管。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完善环境执法稽查和案卷评审,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加大环境风险隐患和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和响应速度,持续压降信访总量。推进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执法力度保持全州前列。三是继续提高监测能力。建立完善一体化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的智慧化、精准化、网络化水平,做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优化监测设备手段,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的支撑、引领、服务作用。四是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持续优化依法披露协同管理机制。
5.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全面强化思想理论学习。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经常化。二是全面加强党建标准建设。严格落实党的基本制度,持续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组合拳”,不断探索以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的方式方法。严格按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切实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把好质量关,确保党员质量和水平。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提高政治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提升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6.因地制宜营造剑川生态绿色氛围。一是宣传营造和谐氛围。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践行好依法行政。大力推进生态满意度宣传,推动全县攻坚氛围。不断拓宽全民参与渠道,强化正面传播引导,积极构建全民绿色行动体系。持续加强节点宣传力度,结合线下活动和线上直播结合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构建完善行动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生态文化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等建设,进一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让更广泛的公益组织、志愿者、公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252,803.42元,其中:本年收入6,432,803.42元,上年结转收入7,82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5,942,203.4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90,60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8,045,140.87元,增长129.60%,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结转收入7,820,000.00元;二是年度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及职务职级晋升等工资福利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社保经费等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62,203.42元,其中:本年收入5,942,203.42元,上年结转收入7,82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42,203.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8,044,540.87元,增长140.70%,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结转收入7,820,000.00元;二是年度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及职务职级晋升等工资福利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社保经费等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52,803.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62,203.42元,其中:基本支出5,452,203.42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54,540.87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年度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及职务职级晋升等工资福利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社保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8,31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7,890,000.00元,增长1,878.5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7,82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5,429.7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7,670.9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5,893.4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93.0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171,462.71元,主要用于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等支出。
6.“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正常开展支出。
7.“211030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6,82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出。
8.“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
9.“21111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7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支出。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3,353.60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6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6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2,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8,000.00元,增长17.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000.00元,下降1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121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范围及标准,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0,000.00元,增长22.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0,000.00元,增长22.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老化磨损严重,往返州县间参会及业务办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车辆使用频次高,导致车辆油费、过路费、日常维修保养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6年重点项目有4个,分别是:剑川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剑川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执法保障经费项目、剑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剑川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320,000.00元。
绩效目标: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蓝天保卫战,生态文明创建、环保宣教、剑湖保护、污染源监测及保障综合办公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2:剑川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170,000.00元。
绩效目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抓好环境应急管理,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环境信访举报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做好全县排污单位执法监测。
项目3: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执法保障经费项目370,000.00元。
绩效目标:开展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监督性监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监察执法,年度省级、国家级考核评价支出,包括监测能力达标建设、仪器设备检定、试剂采购等支出,以及监察执法经费保障。
项目4:剑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经费项目120,000.00元。
绩效目标:开展2026年剑湖流域水环境监测工作,提升剑湖水环境质量。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3,891.72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5,368.03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预算执行通报结果扣减2026年机动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6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5,000.00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是委托监测项目支出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4,180,016.70元,其中,流动资产798,466.69元,固定资产3,288,400.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3,15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798.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920.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剑川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环发〔2019〕94号)中主要职责,确保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建设项目评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保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蓝天保卫战,生态文明创建、环保宣教、剑湖保护、污染源监测及保障综合办公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建设项目评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6年度州级预算安排剑川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2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2026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x


